范小龙 陈 冉 吴婉琴 刘国姣 黄 坤 江 丰
(1.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湖北 武汉 430000;2.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检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 430000)
淫羊藿苷、金丝桃苷、刺五加苷B、仙茅苷、补骨脂苷、党参炔苷、β-蜕皮甾酮、刺五加苷E、黄芪甲苷、补骨脂素、水晶兰苷、丹参酮IIA、大黄素、欧当归内酯A、红景天苷、特女贞苷、黄芪皂苷I、蟛蜞菊内酯、莫诺苷为糖苷类化合物,这些化合物是20种不同的中药材功能成分,具有补肾壮阳、抗疲劳、增强免疫力等作用。由于这些化合物功效比较明确,因此不法商家往往以“食疗”为噱头,向普通食品中添加这些中药材。例如:含有“生地”的炖鸭煲调料包;含有“党参”“木香”“白术”的茶叶;含有“女贞子”和“淫羊藿”的椰园海宝(干制水产品);含有“红豆杉”和“金樱子”的配制酒;含有“杜仲”和“淫羊藿”的饮料等。在食品中违法添加中药材对人体健康具有潜在或显性的危害,就中药材的性质而言,中药材都有明确功能主治、适用人群、用法用量,具有与食品完全不同的功效和服用禁忌[1]。目前已报道补骨脂及其制剂会造成肝损伤[2-3],金丝桃苷具有胚胎毒性[4],淫羊藿具有心脏毒性、神经毒性[5]。
中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为打击向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中药材的行为,2017年5月,湖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办、省食药监管局联合省工商局也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明确重点打击非法添加,其中就重点查处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材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