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 “地摊经济”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与对策探析

2021-01-27 11:24黄腾南通大学杏林学院
消费导刊 2020年37期
关键词:城管摊铺经营

黄腾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

李克强总理在山东视察工作时提出了“地摊经济”是人间的烟火,和“高大上”一样,是中国的生机。并且在此之前许多省市都放宽了对流动摊贩的管理,鼓励“地摊经济”重返城市之中。在这样的新形势下,传统的“地摊经济”正以火热的态势在城市中进行着。为了使“地摊经济”的发展运行能够长期持久且稳健,这便需要对我国目前“地摊经济”所呈现出的基本情况进行分析与探究、对所存在问题寻求合理措施来加以解决。

一、当前我国 “地摊经济”的基本情况

(一)缓解就业压力

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我国民间众多经济产业均遭受到了严重的冲击。为了避免倒闭或最大程度减少亏损及实现自身长效地、持久地运行,众多规模各异的企业、组织均出现了裁减人力资源的现象。这使得在2020年2月份时,我国城镇的失业率为6.2%,达2015年以来的最高水平。更兼在2020年将新增高校毕业生874万人,人数同比增长40万人,为历史新高。社会失业人群与毕业求职人群数量的大幅增长使得当前中国社会的就业压力激增。

“地摊经济”低门槛、快速便捷的特点是缓解目前就业压力的效率保障。将身份、学历、技术与社会经历等对个人的要求与认证排除在外,只要拥有一席空地、一张长桌或地毯、一堆可供出售的货物和一个能说会道、善于推销、充分耐心的人就足以参与到其中,以实现灵活的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政府目前加大对“地摊经济”的支持力度,可以使部分待就业人群尽快地进入到经济市场之中,通过灵活的交易形式获得相应的生活保障来源,在一定的程度上来缓解紧张的社会就业压力,同时又能够达到保障和稳定民生的作用。

(二)助力文化繁荣

我国的“地摊文化”是“贸易文化”在历史上最初的形态。而贸易的最初展现形式则就是原始社会时的“以物易物”,将自己多余的生活用品、食物、装饰物摆放出来,供有需求的同族或其他部落的成员来挑选,并用自己所需要的其他物品进行有序合理的交换。当这种地摊形式的物品交换逐渐成为了原始社会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时,它便也成为了一种能够向后世流传的独特文化。在我国,“地摊经济”发展的巅峰时期是在北宋。北宋统治者一改前朝的革新打破了汉唐以来城市中“市”与“坊”之间的界限,解除了夜不能出的宵禁。没有了时间与空间的限制,商铺可以四处开设,大街小巷铺席林立,卖货郎挑着货架在城乡之间来回奔走。商品的流通带动了文化的交流,商贩走卒所带来的奇文异见极大的拓宽了人们的视野,使得创作者的眼界变得开阔、思维更为活跃,绘出了笔笔精心的《清明上河图》、写下了“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这样尽透繁荣与风雅的诗词名句。这些或固定或移动的地摊使得我国商品文化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程度,使城市不再只是地区范围内政治与军事的重心,也成为了经济与文化的中心。

从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到2020年的全国两会支持“人间烟火味”。“地摊经济”在广庭大众面前再次彰显出了与社会文化之间的关联。目前,我国各地的“地摊经济”均呈现出“以本地风情为主,融汇多地风采”的特点。就如我国著名的“龙虾之都”江苏盱眙,在以龙虾产业作为地区经济发展支柱的同时,近年来充分利用“地摊经济”的机遇,广布龙虾夜市,打响品牌美誉度,吸引了众多游客来盱品尝与游玩,逐渐形成了“以虾会友”的全新文化体验。同时,江南梅花糕、南京蒸儿糕、黄桥烧饼等各地不同口味名吃的出现也极大的丰富和满足了当地人的味蕾与文化体验。因此,加强“地摊经济”的发展,重现人间烟火味,对于丰富人民文化生活、促进各地区文化多样性的繁荣发展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带动经济发展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新冠”肺炎疫情大规模爆发的二月份,中国餐饮行业与商品零售行业均遭受到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在初步复工复业的三月份,餐饮行业的当期值仅有1832亿元,同比增长率为-46.8%。同样的,商品零售行业在三月份当期值也仅有24617.9亿元,同比增长率为-12%。在这时为能够有效加快当前经济的恢复与发展,高效便捷、待发掘规模巨大的“地摊经济”便当仁不让地成为一项了重要的选择。

“地摊经济”作为一项特殊且亲民的经济政策,能够充分带动实体经济的发展。其低资金投入、低人力成本等低门槛的经营特点,足以吸引大规模的从业人群参与进来。如果这一预测真的能如期实现,那这就更能够充分地证明支持“地摊经济”这一政策的举措是对于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遭受巨大冲击的中国经济的一剂良药。

二、当前我国“地摊经济” 的存在问题

(一)商品质量存在缺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表明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这一缺陷问题具体可以分为:使用型产品质量问题与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其中最突出的要数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地摊食品”一直以来都是一个饱受非议的词,“13岁男孩路边摊吃肉串后尿血,体内检出灭鼠药”“两女子路边摊吃卤味,双双亚硝酸盐中毒”“你买的可能是含铝毒包子”等有关路边摊食品问题的新闻标题每年都有,各种大大小小的地摊食品问题成为了人们追求美食路上的陷阱。商品质量缺陷主要产生的原因是商贩想要通过节省成本的方式来获取更高的利润,但节省成本的方法主要是在进货渠道中选择价格更为低廉的劣质产品及在制作食品产品时选用价格低廉却不符合有关标准的材料进行生产加工。

(二)摊铺妨碍公共交通

“地摊经济”的主要经营方式就是实体摊铺,但是流动摊铺的放置一直以来就是一个大问题,这个问题突出地表现在城管执法人员与流动小贩之间频发的冲突。在今年5月27日,中央文明办明确在2020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中将马路市场、流动商贩从文明城市测评考核的内容中去除。但这一本该是助力经济发展 、丰富百姓生活同时还可以为相关执法人员减轻工作压力的决策,却成为了一些摊主任意妄为的底气。没有了政府执法部门的有关干涉和充分管理,摊位开始重新出现在了消防应急通道、红绿灯十字路口、盲道、非机动车道等交通通道上,很大程度地妨碍市民的正常出行,甚至带来了极为严重的交通隐患。

(三)经营纠纷矛盾多样

一是执法人员与摊铺商贩之间的纠纷与矛盾。这个矛盾最突出就体现在原先城管与小贩之间的冲突,两者中一方为了工作绩效,一方为了生存生计都很难退让一步,因此时常会出现一些“城管暴力执法”的新闻头条。虽然目前政府对“地摊经济”的支持力度增加,给“地摊经济”的发展给予了充分、自由的社会环境,但并不代表会放弃管理。因此,在未来的日子里这种矛盾依然会存在。二是消费者与摊铺商贩之间的纠纷与矛盾。“地摊经济”中的卖方具有超过一般市场经济主体的自主性,在没有直接监管的情况下,商品的货源与定价均可由卖方自己选择决定,因此经常会出现因为商品质量缺陷与价格不合理引发消费者不满从而产生纠纷矛盾的情况。三是摊铺商贩相互之间的纠纷与矛盾。商贩之间的纠纷主要体现在摊铺位置的抢占与经营业务范围的重叠。一个好的位置拥有充足的人流量与广告效应,在有众多相同经营业务的摊铺中更具有竞争优势。正因此摊贩们会在没有摊位固定安排的情况下,争相抢占“黄金地段”,从而引发系=列纠纷问题。

三、对我国当前“地摊经济”中所存在问题解决对策的探析

(一)科学制定并逐步完善相关法律规范

“地摊经济”一直以来都没有被法律所禁止,但为什么仍存在各种执法部门与摊贩的纠纷问题,这就是体现在地摊经营过程中以 “无证经营”为主及其他行为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从事无证无照经营。该《办法》的第三条也同时规定: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不属于“无照经营”。因此,也就是说在除了以上三种情况外,其他有关的经营活动均需取得证照方可开展进行。而现实生活中,地摊往往是个人经营,流动性强,且绝大多数未取得证照。在《食品安全法》颁布后,国家对餐饮行业的管控越发严格,要求餐饮活动经营者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而未取得证照的餐饮类地摊也自然存在就违法问题。

但地摊从业者如要办理营业执照,则需成立公司或合伙企业,这不仅手续复杂,而且组织管理、会计核算、税务登记等也是大难题,对个人从业者挑战和负担较大,并不现实。而且 “地摊经济”正是由于进入门槛较低的条件,才能及时的创造出庞大数量的就业岗位,同时稳定疫情后我国的经济状况。如果要求人人都办理营业执照的话那太过于苛刻和矛盾。同样的,即使是申请办理相对简单的 “个体工商户”也会由于流动摊贩难以确定固定的经营场所的流动性,使其缺乏申领营业执照的法定条件。

使“地摊经济”经营者能够合法化的经营就必定要出台“地摊经济从业资格证”或“流动摊铺经营许可证”这样特定专门的证照,根据该行业的特性来制定各种申请条件。法定化从业与经营资格,通过固定的法律而不单单只是一时的政策来对整个地摊行业的进入进行规范,这样既能适当的增设市场进入门槛,优化行业风气,同时也不会因为门槛过高导致所创造的就业岗位数量锐减。有了对从业准入资质的申请与批准后,一旦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了产品质量问题、食品健康安全问题所造成的重大事故便可以追根溯源的找到相关的责任承担者,同时给予地摊市场中所销售产品的质量以更高的保障,让消费者能够更安心的进行选购。

(二)加强多部门管理工作的开展

在支持“地摊经济”、复苏“人间烟火气”的这系列政策颁布出台之前,大家所能联想到的与“地摊”有关的政府部门便是城管部门。上面也有提及到城管与摊贩之间的联系多是以冲突矛盾的爆发被新闻媒体报道而被大家所熟知。且不看城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方式与手段如何,但就其执法行为本身的目的所在是合乎情理的,是职责所在。一个城市的市容环境的建设与维持都需要由城管部门来实施、监管,因此对于没有经营资质资格的流动摊贩采取驱赶或没收摊铺等柔和或强硬的执法手段从程序与原则上说是合理的规范性行为。

但现在通过“城管局门口的地摊市场”、“摊主不在城管接摊贴膜”这些近期的新闻都不难看出。不仅是“地摊经济”的地位就连城管与小贩的关系也已经“今非昔比”了。虽然城管部门与摊贩的矛盾不在如往日的突出,但并不能够以此就得出”有国家的支持,摊铺经营可以无人管”的结论。现在有了国家政策的支持,那正真意味着的就是“地摊经济”会在今后得到充分的管理以逐渐步入合法化、规范化的境地而不是“任意妄为”的自主发展。

在国家对“地摊经济”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规范后,各地方政府的职能部门便会参与到该模式经济的管理中来。届时,不仅是城管部门,市场、卫生等众多部门都会频繁的参与进来,在独立执法的同时将通过联合执法的形式对“地摊经济”合法化、规范化建设的进程进行稳步推进。城管部门虽不需再以驱逐非法流动摊贩作为常态化的工作,但仍要对占道经营、废弃物随意倾倒等问题进行排查与制止;市场部门将严格按照国家对于“地摊经济准入”所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进入资格的个人严格按条件进行审核、批准,从源头对地摊市场进行把控,提高地摊市场经营者整体素质水平,达到绿化“地摊经济”的目的;卫生部门要按经营者所申请的经营销售范围对从事食品销售的摊铺进行不定期的产品健康安全检查,排除食品安全隐患,以确保地摊市场在发展的过程中不会出现重大食品安全问题,保障消费者人身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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