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洪波 昌图县财政金融服务中心
在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养老保险制度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与意义,不仅能够有效保障居民老年的生活,也属于收人再分配极其重要的工具。虽然我国政府对新农村养老保险与城市养老保险进行实施,但是农村养老保险与城市养老保险两个制度属于分别建立运行的,无法对城乡之间劳动力与人日流动所增加的需求进行满足,以及无法对城乡、区域之间的差距进行缩小,从而导致我国社会的保障制度无法进行公平持续的发展。因此,我国现在越来越重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确保通过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全国的基本养老进行全国统筹,从而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稳定的可持续性发展。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既是社会保险的重要成份,也是一项社会安全工程;它直接影响居民的切身利益,不仅直接关系到广大城乡居民未来的养老问题,还涉及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由于养老保险的承办单位是养老保险管理、经办以及服务的载体,基金安全、政府信誉以及参保群众信心都受它工作的影响,为此,为达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巩固和完善的目的,就必须将养老保险的承办单位的内部控制和管理工作作为承办管理工作的核心[1]。
在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