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书画院 210000)
中国画一般分为山水、人物、花鸟三大科。这些为人熟知的分科法是经过蜕变与整合后的结果。中国画在产生之初各科目间是没有分明界限的,呈现出题材杂糅的特点。战国时期的《帛画龙凤仕女图》《轪侯妻墓帛画》、和魏晋顾恺之的《洛神赋图卷》虽都以人物为主,但画面中均有丰富的动物、景物形象。这种题材杂糅的特点一直持续到展子虔《游春图》的诞生。该作品被誉为山水画的雏形。这不仅仅是山水画从人物画脱离,走向独立自觉开始,更是人们以绘画方式认识表达世界这一特殊活动,跨越混沌的初始期进入分工认识阶段的开始。至唐代,中国画分科极其细密,《唐朝名画录》中朱景玄将其分为75种:山水、人物、鞍马、花鸟、松石、功德、写真、鸟兽、真仙、竹木等等。到了宋代《宣和画谱》将绘画分为十门:即人物、宫室、番族、龙鱼、山水、畜兽、花鸟、墨竹、蔬果。各科差异有别界限明确。后经发展整合,形成了最终三大分科。自此,中国画的创作实践依旧大体遵循着三大分科格局未有大变更。直到近现代,叶浅予与潘天寿就国画教学是否该分科持有了不同的见解。“1961年潘天寿赴京出席全国文科教材会议,在会上郑重提出了‘中国画系人物、山水、花鸟三科应该分科学习’的意见。”与潘天寿不同,“叶浅予不主张分科,主张掌握全面、平衡发展。人物、山水、花鸟并重,不分专业。”1叶浅予的大致方案如下:“分花鸟、山水、人物三个大单元,三年中轮学两次,第一学期为花鸟大单元,第二学期为山水大单元,第三学期为人物大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