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久
辽宁省海城市文化馆
近年来,海城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保护与利用并行、传承与创新并重,使非遗保护工作成为增强文化自信、守护海城历史文脉的有力支撑,非遗成果惠及广大群众,让古老的非遗项目在新时代绽放新的光芒。
海城市委、市政府在2005年开始开展非遗保护工作,于2009年正式成立海城市非遗保护中心(挂靠海城市文化馆),承担海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有关具体工作。截至2020年11月末,海城市非遗项目入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4项、入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4项、入选鞍山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1项、入选海城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项。认定鞍山市级以上代表性传承人共26人,其中国家级传承人3人,省级传承人2人。建有海城高跷、喇叭戏、苏氏正骨等非遗展示场所15个(含展示馆、传习所、非遗资源工作站等),构建起了较为完整的非遗保护和传承体系,有效保护、展示和传承了海城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正是依托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和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海城先后被国家文化部和中国文联命名和授予“中国民间艺术之乡”(连续四届)及“中国秧歌之乡”等殊荣。
为了充分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魅力,海城市注重运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新春和元宵节及重阳节等传统节日、文化节庆等,通过演出、展览、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促进非遗活态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