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俞霖 钱澄
武汉工程大学
当前,根据我国的国情,制定了一些有关垃圾分类的法规,主要有:
环境保护法规定并明确了我国环保主体的义务和责任,责任主体包括政府和生产者。对废弃物分类和处置方面也进行了规定。
《循环经济促进法》等对垃圾处理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企业和公民投放垃圾的方式和时间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是我国第一部针对垃圾分类回收的行政法规,其中规定了分类回收处理的原则和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当前我国对垃圾分类回收的法律规定集中体现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中,我国有许多省市结合自身的需要,因地制宜,颁布了一些与垃圾分类有关的法规。例如,武汉市制定了《武汉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
第一,专门性立法不完善,相关法律有的过于原则,有的效力层级低。第二,法律规范政策之间存在冲突。垃圾分类回收法规立法利益和内容的不同,导致城垃圾分类处理法规之间存在矛盾。甚至有些地方法律规范,没有考虑到法条内容中同上位法重复、交叉性的规定,凸显不出地方特色,难以达到地方的需要。第三,相关法律缺乏激励规定和责任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