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现行建设工程税金调差的方法总结

2021-01-28 07:35:40何海燕
河南建材 2021年1期

何海燕

江苏天信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210004)

1 法律政策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 明确了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自2016 年5 月1 日起,纳入到营改增试点范围中,同时拟征11%的增值税。《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营改增后将简易计税市区税金费率由3.48%调整为3.36%。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增值税计价政策调整的通知》明确了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自2018 年5 月1 日起,增值税税率由11%调整为10%。

3)《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重新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增值税计价政策调整的通知》明确了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自2019 年4 月1 日起,增值税税率由10%调整为9%。

2 目前存在的税差调整情况

2.1 简易计税

招投标阶段,营业税税金按照3.48%计取;现阶段应按3.36%计取税金。已支付工程款发票税率为3.48%,结算时需调整税差。

2.2 一般计税

2.2.1 11 %税率调整为9%

招投标阶段,营业税税金按照11%计取;现阶段应按9%计取税金。已支付工程款发票税率既有11%,又有10%,结算时需调整税差。

2.2.2 10 %税率调整为9%

招投标阶段,营业税税金按照10%计取;现阶段应按9%计取税金。已支付工程款发票税率为10%,结算时需调整税差。

3 税差计算方法

3.1 简易计税模式的税差计算方法

3.1.1 营业税税差调整(造价按3.48%下调税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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