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桃城区农村土地有序流转经验初探

2021-01-28 07:20
探索科学(学术版) 2020年9期
关键词:衡水市龙头企业农村土地

衡水市桃城区农业农村局 河北 衡水 053000

衡水市桃城区位于河北省东南部,是衡水市委市政府所在地。为进一步分析研究桃城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基本情况,近几年来,我先后走访桃城区所有乡镇村庄农户进行调研,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就桃城区农村土地有序流转问题形成自己的经验,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桃城区土地流转的基本情况

(一)探索了一套有效的土地流转机制。桃城区委、区政府近年来高度重视土地流转工作,先后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区委、政府主要领导深入调研,认真谋划。各乡镇办相继成立了土地流转领导小组,确立了工作重点,制定了工作措施,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平台。

(二)呈现了土地流转快速增长之势。近年来,随着桃城区城镇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及一些重大项目落地实施,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呈现快速增长。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呈快速发展之势。截止2019年底,桃城区土地流转面积10.23万亩,占家庭承包总面积的32.45%,流转比例高于衡水市平均水平。

(三)培育了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经营主体。多年来,在扎实推进土地流转过程中,培育了一大批有规模、有效益、有潜力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为实现农业规模经营起到了显著的示范效应。

(四)有力的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一方面,土地流转使农民在流出土地时直接受益。另一方面,流出土地的农民经培训后,有的被返聘到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就近打工,成为农业工人增加工资收入,有的则转向第二、三产业。

二、桃城区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流转的机制不够健全。一是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尽管桃城区制定了一系列规范土地流转的规章制度,但调研中发现,仍有相当一部分流转在农户与农户、农户与承租方之间私下进行,没有履行规范的手续。二是服务平台不完善。尽管大多在乡镇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由于土地供需信息网络尚未形成,流转信息不及时、不对称,供需双方的信息不能得到及时有效沟通。三是流转后成效明显小于预期。

(二)经营主体参差不齐。一是经营主体存在发展盲目性。这些投资者中,有的对农业项目认识不足,有的没有生产技能,有的没有市场销售渠道,更有甚者为了套取政策补贴,加之有些地方盲目抢项目,对项目评估不够,导致一些项目中途流产。二是经营主体中懂农业、会经营、善管理的带头人较少、专业人才匮乏。

(三)政策滞后影响土地流转。一是奖补政策缺乏严密性。实际中,多数地方是直接补给承包农民,影响了一些专业大户的种植积极性。二是没有建立流转价格市场动态管理机制,土地流转价格普遍高于收入预期,远远高于实际市场价格。三是财政支持和金融支持力度不够,没有设立专门的扶持专项资金。

(四)一些农户惜土情节客观存在。有些农户长期种地,视地为子,怕失去土地,不愿将土地流转。另外,一些农户对流转费期望值过高,超过了受让方的承受能力,使流转双方难以达成。

三、对桃城区土地有序流转过程中提出有效建议

(一)进一步提升农业规模经营的理念。一是各级干部要提高认识。各级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要强化政策学习,提高认识,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农村农业发展的方向,充分发挥基层干部的首创精神,支持先行先试,鼓励创新,为流转农户和投资业主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靠改革创新破解农村发展难题。二是引导农民转变观念。农民是土地流转主体,应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和种植大户的典型示范作用,组织村民到示范点参观学习,让农户亲眼看到土地流转带来的好处,彻底消除农民对土地流转的疑虑。

(二)土地流转要确保规范操作。一是流转平台要规范。支持相关部门健全服务平台,研究制定土地流转运行规范程序,完善服务网络,积极发布信息,发展多种形式有效的土地流转市场。加强基层土地矛盾纠纷调处仲裁队伍建设,确保农村土地流转秩序和流转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流转程序要规范。无论农户自主流转,还是农户委托村组织流转,都要按照流转程序严格进行。委托村组织流转的,要引导农户递交委托流转申请书,避免矛盾隐患。三是流转合同要规范。引导承包农户与流入方签订正规的流转合同,使用统一的省级合同示范文本,减少不规范协议的签订,避免流转口头约定。

(三)土地流转要突出实效。一是规模经营要贴近实际。一方面,要合理确定土地流转年限。应根据地域情况、产业特色,制定符合发展的流转时间。另一方面,适当控制土地流转规模,既不盲目求大,也要保证适应持续发展的需要,一般来说,500亩最为适宜。二是流转形式要灵活。在形式的选择上,充分考虑产业发展,围绕项目做成做大做强,合理确定流转方式。三是流转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应尊重农民意愿,实际工作中,以引导为主,不下命令、不排队、不评比,不搞强制推动。

(四)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一是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社,打造一批有影响力、带动力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二是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支持各类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交易市场等,与家庭农场建立利益链接机制,发挥带动作用,构建“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产品市场+家庭农场”等发展模式。三是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培养农产品领军企业。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农业龙头企业,推行“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

猜你喜欢
衡水市龙头企业农村土地
莘县农村土地托管的实践与探索
农村土地如何突破“细碎化”?——“三农”干部谈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经营创新
吕梁两企业入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百强
山西省级扶贫龙头企业和扶贫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出炉
落实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强化承包经营合同管理
省了心 增了产 挣了钱——河北衡水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探析
The Influence of the Smartphones on Modern Life
2018年全球农化产品销售前20名的龙头企业
On Humanisim and Harmonious Development of Society through Uncle Tom’s Cabin
农业农村部举行定点扶贫地区龙头企业对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