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惠珠
(上海师范大学 知识与价值科学研究所,上海 200234)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发表《顺应时代前进潮流、促进世界和平发展》的重要演讲中首次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至今已有8年了。经过8年的世界风云变幻,此理念已在全球广为传播,已被写入联合国6份有关决议。我国理论界也从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历史理论、社会形态理论、人的解放与发展理论乃至国际关系伦理理论等各视角对其进行了研讨,但罕有从马克思交往理论维度对其进行深入阐释的。这也反映了人们对“交往”在人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事实上,作为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重要特征的全球化的形成离不开交往的作用,也是全球交往的产物。正是习近平总书记以新时代马克思主义者的敏锐眼光,洞察大变局,提出了“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新理念,现已得到全球广泛认同。我们认为,这一理念,正是马克思交往理论的新时代创新。
何为人的本质?交往与人的本质有何关系?这正是交往理论研究必须回答的首要问题。马克思说:“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正是在这一不到40字的短语中,已内涵了关于交往与人的存在论本质相关联的四层重要思想:其一,表明独存于世,孤立的单个人无所谓人的本质,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人不具有现实性,其与动物无异。就在被理论界誉为历史唯物主义形成标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费尔巴哈章中,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动物不对什么东西发生关系,而且根本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