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经学院 杨谨桦
并购重组是企业为了更好地落实战略目标以及优化资源配置而做出的重要经营手段。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以及产业的转型升级,部分企业的利润增长空间受到挤压,许多企业开始纷纷寻求外延式扩张,但也由此衍生出诸多弊端。比如,涌现出大批高估值、高溢价、高商誉的“三高”并购,当被并购方的业绩承诺无法完成时,往往会重挫上市公司的业绩,导致其股价出现大幅波动,严重损害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本文以坚瑞沃能并购沃特玛为例,深入探讨其业绩“失诺”背后的原因及影响,从而对未来需要签订业绩承诺协议的企业提供一定的借鉴。
2.1.1 并购方——坚瑞沃能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坚瑞沃能)成立于2005年,现已更名为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于本次并购交易中该公司尚未更名为“保力新”,因此本文仍然沿用“坚瑞沃能”作为并购方的名称)。在此次并购发生前,该公司的曾用名为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坚瑞消防”),并于2010年9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是我国A股市场的消防第一股。从坚瑞消防上市后五年的财务数据可知,坚瑞消防存货堆积严重,应收账款周转缓慢,利润水平偏低。
2.1.2 被并购方——沃特玛
本次被并购方为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特玛”),位于深圳市坪山新区,法定代表人为李瑶。该公司是以研发、生产、销售锂电池为主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覆盖国内20多个省市,同时远销国外40多个国家和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