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浩然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以及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从20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中国进行了大刀阔斧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并完善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该制度最大的特点是采用了社会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统账结合”模式,其中,社会统筹账户实行现收现付制,个人账户实行基金积累制。制度设计的初衷意在结合现收现付制和基金积累制的好处。但是,由于制度转轨成本未能合理解决,社会统筹基金从开始就出现收不抵支的情况,为了保证养老金的发放,地方政府便挪用个人账户基金,导致个人账户长期处于“空账”运行的状态,“统账结合”模式遭遇了巨大挑战。至今为止,个人账户问题始终困扰着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引起了学术界和政策制定者的激烈讨论,当前仍然分歧较大。
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前身是劳动保险。新中国成立后,效仿苏联做法,国有企业建立了类似于现收现付制的养老保险制度,利用企业当期缴费支付当期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方针指引下,为了搞活国有企业,打破“大锅饭”,中国政府实行了“利改税”,以激发企业的生产积极性。同时鉴于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地位,提出“实行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方针,坚持发展多种经济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