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俊英 宫长为 范兆飞 张伟军
(①六盘水师范学院,贵州 六盘水 553001;②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 100732;③中国先秦史学会,北京 100732)
“礼”和“乐”最早源于中国原始社会的氏族人类祭祀天地鬼神的宗教祭祀仪式,从祭祀文化发展而来[1]。原始祭祀活动中所产生的行为规则与秩序意识就是“礼”的源起,原始祭祀中的盛大歌舞就是最早的乐舞,远古的乐舞与祭祀天地鬼神的仪式融合在一起,是礼乐文化的萌芽,为礼乐文化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礼”指各种礼节、礼仪规范,“乐”指音乐、舞蹈等。在夏商周时期,古代先贤们利用“礼”教和“乐”教进行道德伦理上的礼乐教化,以维护社会秩序上的人伦和谐,并形成了一套完善的礼乐制度。到了春秋战国时期,礼乐文化在儒家伦理教化思想中得到了进一步发展成熟,成为中华民族的主流传统文化而千年传承。礼和乐相辅相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根基,构成了一个完整有序的社会政治文化制度和人民的行为准则,维护统治秩序。中华“礼乐文化”,在中华文明史上,创造了人类的辉煌,奠定了中国成为“礼乐之邦(礼仪之邦)”的基础。
“礼”字的繁体为“禮”,许慎《说文解字》对“礼”的解释为:“礼者,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从示从豊,豊亦声。”[2]2“礼”的本意是指由祭祀中奉献鬼神的礼器引申为祭祀鬼神的仪式。事神仪式(礼)与事神歌舞(乐)的结合,也就是“礼乐”的最初含义。从西周开始,“礼”超越了宗教仪式的范围开始向“礼制”转化,由“奉鬼神之事”转向维护君主的等级伦理制度建构,形成周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