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道德,宋静静,刘凯凯,迟雯丹,盖珊珊,唐君玮,袁廷柱,吴海一,*
1 山东省海洋科学研究院,青岛市海洋生物种质资源挖掘与利用工程实验室,青岛 266104 2 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经济促进中心,烟台 265800
人类对于海洋渔业资源的过度捕捞历史悠久。随着人口增长和渔业资源需求的上升,沿着食物网营养级自上向下捕捞渔业资源的趋势不断加强[1],引发一系列的级联反应,导致海洋生物多样性及其关联的生态功能与服务价值下降[2]。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过度捕捞除了导致被捕捞种群数量的下降外,破坏式的捕捞方式还导致其关键生境退化[3-4]。二者的协同效应与全球环境变化的耦合进一步加快了海洋经济种群的崩溃,最终导致被捕捞物种逐步从局地灭绝、生态灭绝一直到完全灭绝。这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第六次物种大灭绝[5]。
从农业时代开始,人类偏好捕捞海洋大型物种,加速导致了蓝鲸(Balaenopteramusculus)、仓门鳐(Rajalaevis)等众多大型物种灭绝或濒危,其中很多种类早在现代生态研究(20世纪50年代)之前就已灭绝,例如斯特拉海牛(Steller′s sea cow)于1741年被发现后仅仅27年就灭绝了[6-8]。鱼类作为渔业资源重要的物种组成,占有最大的有效份额(优质蛋白供给服务)[9-11]。随着渔业技术发展,现代化捕捞方式加大了对大型海洋鱼类的捕捞强度。成年大西洋鳕鱼(Gadusmorhua)每年自然死亡率是10%—20%左右,而每年因捕捞导致的死亡率为50%左右甚至更高[12]。虽然关于过度捕捞是否会导致鱼类种群灭绝还具有争议,但是目前世界各国主要经济鱼类呈现资源衰退是不争的事实[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