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露
(东南大学人文学院 江苏 南京211100)
“理论在一个国家的实现程度,总是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1]11,将马克思主义利益观运用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是一种自然的倾向,这种自然的倾向形成的原因在于:第一,利益问题与社会主义的建设始终保持着密切的联系;第二,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部署极具现实性,马克思主义利益观可作为其理论基础之一;第三,时代的召唤要求对马克思主义利益观进行重新解读,以致力于呈现马克思主义利益观的科学内涵及其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深层关联,进而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益的思想资源。
社会的利益关系之实质就是社会的经济关系,研究新时代的利益关系问题,应当以利益关系赖以存在的经济制度土壤为起点而分析。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经济的研究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具体的分析思路。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做了新的概括,即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三项制度并列,作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这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内涵的重要发展和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