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清旭
视频手段的引入,为广播媒体扩大影响力提供了机遇。然而声音和影像毕竟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信息传播载体,在融媒传播环境下,广播视频化成为广播媒体推进媒体融合的重要抓手,也对广播媒体运作、广播从业者的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广播节目、广播内容的本质是声音,这些声音又包括语言、现场音、音乐、音效等。声音是看不见的,而研究者和从业者所提出的办“看得见”的广播,实际上是对广播节目制作或广播电台的运作提出了更高的、更新的要求。
有研究者指出,让广播“看得见”,要增强广播的画面意识①。通过同期声的录制,特别是环境音的获取,以及增强主播或主持人的语言表现力,都可以增加声音的“画面感”,但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有画面感的声音仍是看不见的——画面存在于人的想象之中,而非亲眼所见。
所谓“看得见”的广播,应是提供了广播内容之外、声音之外的视觉体验。早在1986年12月,广东电台珠江经济频率开播,进行了办“看得见”的广播的尝试。比如珠江经济台推出的一档《游戏一百分》节目,首次把观众请进直播室,参与智力问答和竞猜活动,将“神秘”的广播节目制作后台呈现在听众眼前。另外,办活动也是迄今为止较为常见的一种“看得见”的广播形式。而早在1987年五一国际劳动节这一天,珠江经济台在广州市文化公园就举办了一场名为“珠江欢乐传万家”的大型活动,全频率主持人在公园集体亮相并表演节目,活动全程直播,当天有7万余名观众到现场观看演出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