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嘉
(沈阳师范大学 文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6)
笑作为人类所独有的表情,因其复杂变幻的心理特质与社会内涵,以及与喜剧性文艺的特殊关系,一直引发哲人的兴趣和思索。其中康德的“笑论”可谓别具一格,独树一帜,但其在美学、艺术理论史上的价值和地位却经常受到质疑乃至否定。“康德……认为可笑的事物往往与常情常理相悖,人们对它所抱的正常期望往往被逆转而归于失望,于是笑便应运而生。……有人指责康德的这种理论‘漏洞百出’,许多不能实现的‘期待’一旦破灭,只能导致失望而不会产生笑声,否则生活中就会充满笑声,哪里还会有‘失望’二字可言?”[1]对于康德“笑论”,中国美学、文艺学界现在一般仍沿用朱光潜在《文艺心理学》《西方美学史》中提出的观点,如朱立元主编《西方美学范畴史》认为:“对于喜剧问题的研究,康德关注的是喜剧主体的审美心理,试图回答人为何发笑。……应该看到,康德所谓‘紧张的期待突然转变成虚无’的笑论不乏合理之处。期望和结果之间存在着某种不相称、不协调,这一点后来经过叔本华的发挥,就形成了笑以乖讹为基础的理论。但是,康德过多地把笑和内在身体的运动联系在一起,把笑归结为由一种纯形式的、根本上不表现什么的观念游戏所引起,不能给人以任何思想收益而仅仅是促进身体健康的欢乐情感,未免过于褊狭。”[2]确实,康德的“笑论”十分简略,如朱光潜所说“没有详细说明他的道理”[3],而且在他精严的美学体系中不占据什么显著位置,只是“游戏说”的一个细小例子而已,无法与他对“崇高”“优美”两个范畴的论析相提并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