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如松
(陕西科技大学科技处 陕西·西安 710021)
“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是我国现代大学治理体系的组织原则与基本结构。 在这个治理体系中,党委领导(党委办公会)行使政治权力、校长(校长办公会)行使行政权力、学术委员会行使学术权力、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权力。这四种不同维度的权力(权利)并不是彼此孤立的,它们之间存在既分工负责、 又相互协调配合的关系,其中,党委领导(政治权力)处于核心地位。 毋庸置疑, 我国高校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性质,以及“人民教育人民办”的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都决定着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拥护中国共产党(党委领导)对高校、对学术的领导。
我国《高等教育法》(2015 年修正)第四十一条规定: 高等学校的校长全面负责本学校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同时,第四十二条亦规定:高等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审议学科建设、专业设置、教学科学研究计划方案,评定教学、科学研究成果。 由此可知,在以校长办公会为代表的行政权力和以学术委员会为代表的学术权力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与学术相关联的交叉事项。 在这个两方“对弈”的过程中,现实中的学术权力似乎呈“弱势一方”状态,导致我国高校“去行政化”的呼声在民间日益高涨。
1998 年和2014 年, 是我国高校学术委员会制度历史演进过程中的两个关键年份。 以此为界,可以划分为三个时期:第一阶段(萌芽时期),即1998年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