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华
(天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天津 300350)
现代化是当代世界的普遍现象,西方发达国家农业农村现代化对中国有较强借鉴意义。本文将着重考察英语国家英美、欧陆与欧盟国家法德、东亚国家日本等西方发达国家农业农村现代化特别是土地制度领域现代化的特点。
在过去两百多年间,小国寡民的英国和地广人稀的美国先后成为引领世界现代化的头号强国,也是当今世界英语国家与英美法系的代表。但对中国这样面积广大且人口稠密的大陆法系国家而言,两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启示作用恐怕不能被过高估计。
在世界历史上,英国是最早启动并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国家,而亨利八世宗教改革以来土地制度的演变过程及特点最受史家关注。16世纪前期,英王亨利八世发起宗教改革,解散修道院,没收、赏赐并出售修道院的宗教地产,大大削弱宗教界的经济基础;国王甚至还出售王室地产。上述举措使贵族、乡绅、商人、律师等阶层通过获赠或购买等方式获得地产而成为地主。此后两个世纪间,各类地主将土地视为经济收益的来源、政治地位的基础和社会影响的象征,继续扩大自己的地产。到19世纪晚期和20世纪初期,尤其是在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前夕,英国的大土地所有制达到顶峰,土地高度集中,地主与农业资本家间的租佃制以及农业资本家与农业工人间的雇佣制盛行,直接经营自家地产者寥若晨星,自营的农地面积比重极低(在1887年约15%,到1914年仅有约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