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静华 杜笑倩
2020年2月15日,周泽律师在代理吕先三涉嫌诈骗案二审过程中,将同案被告人邵某被侦查人员语言威胁、按压手铐的讯问录像上传至网络,迅速被各种自媒体转发评论,引发社会舆论空前关注(1)具体事件经过和评论参见:周泽《我为什么披露吕先三案刑讯逼供录像》,新浪微博,2020年2月18日发布,2020年7月3日访问,https://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473318383157337。。事实上,周泽律师通过网络媒体披露在审案件证据的情况,不仅不是绝无仅有,反而从李启铭交通肇事案、聂树斌故意杀人案等开始,呈现愈演愈烈之势(2)2010年,李启铭交通肇事案律师张金龙通过媒体,在宣判前以公布辩护意见的方式披露了案件证据情况,引发部分媒体、学者的关注。2014年,朱明勇律师在其新浪微博账号持续披露周文斌案的庭审情况和相关证据。2015年,在聂树斌案件申诉过程中,杨金柱在其博客上相继披露了聂树斌案和关联案件王书金强奸杀人案的全部案卷材料,引发各方热议,其中不乏激烈批评。其后,杨金柱受到了长沙市律师协会立案调查,但处理结果不详。2017年1月12日,徐昕律师通过微博披露吴春红投毒案,该条微博转发量超过50000。2017年2月7日,王万琼律师通过微博披露天价鉴定费事件,随后该事件被《重庆晨报》报道。2020年1月6日,同为吕先三案辩护人的斯伟江律师在微信公众号撰文披露吕先三案细节,但并未选择直接将讯问录像视频上传至网络。2020年6月18日,陈有西律师就代理的王振华案通过自媒体发表声明,该案属于不公开审理的涉嫌猥亵幼女的案件,陈有西律师的声明中包含了对口供、视频以及专家辅助人意见等细节描述,实际上披露了部分证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