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平衡视野下中国第三方债务催收的监管与立法完善

2021-02-01 19:08:43冯辉杨梅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6期

冯 辉 杨 梅

作为债权人的一种私力救济手段,催收是一种古已有之的行业。它具有比诉讼更经济、更便捷等优势。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民间借贷、消费信贷尤其是近年来网络借贷的不断扩张,债务催收已经成为中国借贷交易市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不当催收、暴力催收、侵犯债务人个人信息等现象也频频引发社会关注。①邱格屏、梁涛:《民间借贷领域的社会控制逻辑——基于高利贷和套路贷的考察》,《江西社会科学》2021年第3期。尤其是以“委外催收”为核心的第三方债务催收在中国已有数十年的发展历史,早期监管机构曾明令禁止债务催收公司的设立,但市场需求导致第三方催收机构在现实中大量存在,而近期银保监会等发布的监管规则已经通过规定催收不得实施的行为变相承认了第三方催收的合法性。法律应当及时回应市场对规则治理的需求并有效引导及塑造市场秩序。本文拟对中国第三方债务催收监管与立法的现状及问题予以梳理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以期对第三方债务催收乃至金融市场监管之整体法律治理有所裨益。

一、第三方债务催收的界定与中国第三方债务催收的发展

(一)第三方债务催收的概念及相应的法律关系

债务催收是指债权人及相关主体对逾期未清偿债务的债务人作出的催告、提醒、要求清偿等行为。根据催收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自行催收与第三方催收;根据是否转让债权,又可以将第三方催收分为转让债权的第三方催收与不转让债权的第三方催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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