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振苇,杨 波,王君召,韩业华,金仁淑
(上海空间电源研究所,上海 200245)
微纳卫星具有质量轻、功率小等特点,且采取的发射方式多为一箭多星。但在火箭的设计过程中,未预留微纳卫星蓄电池组地面充电接口,使其装星后,无法实现蓄电池组补充充电。搁置状态下,发射任务对蓄电池组自放电率是有苛刻要求的[1-2],在微纳卫星装箭到火箭发射这段时间内,务必保证蓄电池组的容量不低于特定阈值。
蓄电池组可以通过优化设计、生产、装配等环节,使自放电率最低。蓄电池组装星后,需要考虑所有与蓄电池组互连单机的影响,对可能导致蓄电池组自放电的设备、潜回路进行细致分析,采取措施,使其影响最小化。在15 d搁置期内,将电池组自身自放电、分系统中电池组外围设备或潜回路导致的自放电考虑在内,应保证蓄电池组自放电率不超过5%。若静态搁置15 d后蓄电池组剩余容量偏低,星箭分离自启上电后,整星无法上电或整星初次上电容量偏低,造成整星发射任务失败[3-4]。
在(20±5)℃环境温度下,整星系统正常连接状态,搁置15 d后,10 Ah额定容量的蓄电池组,其容量应不小于搁置前容量的95%,即自放电率不大于5%。
根据蓄电池组测试记录可知,蓄电池单体自放电率最大不超过3.6%。由于该蓄电池组由7节同类蓄电池单体串联组成,因此蓄电池组自放电率最大不超过3.6%。同时,在蓄电池组组装前进行同批次单体电池的开路电压-SOC曲线测试,为后续验证该自放电率是否满足指标要求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