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宏蕾

上海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过生日的小患者和医生一起吹蜡烛( 刘颖/摄)
新年伊始,上海市同仁医院门诊办公室主任助理、普外科主治医师姚乐的朋友圈被一条好消息刷屏:上海市于2020年12月30日率先发布了全国首部专门保护医护人员权益的省级政府规章——《上海市医疗卫生人员权益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章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从职业权益保障、执业环境保障、到涉医失信行为的信用惩戒等,我们自己能想到的内容,《办法》中都提到了,”姚乐说,“这部地方性法规,可以说是史无前例的。”
实际上,自2000年以来,随着医疗纠纷形势趋向复杂严峻,特别是“职业医闹”的出现以及一些恶性杀医、伤医事件的发生,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已经成为从国家到地方的治理课题。
早在2012年4月,当时的卫生部与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明确规定将“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违规停尸、聚众滋事”等医闹行为纳入刑法规制范围,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后,这一规定被不断重申强调。
对禁止行为之一的“ 扬言暴力伤害医疗卫生人员或其亲属”,《办法》也采取了罗列的形式,将“公开或者以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都列入“扬言”的范畴, 如此细致的规定有望切实提升保护效果。
2013年12月,国家卫计委等11个部门印发《关于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