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素文 陈伟杰
(1.中央民族大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北京 100081;2.中华女子学院 社会工作学院,北京 100101)
外嫁女回娘家的习俗最早可以追溯至周朝,《诗经·周南·葛覃》中就记载了“归宁父母”的习俗。一般将出嫁的女儿新婚后第一次与夫婿同行回娘家称为归宁。归宁时间从婚后三天到十天不等,两家会互赠礼品,大多当夜即返[1]。此习俗意在调适新娘心情,减少其在夫家的恐惧感和陌生感,也为新娘提供休息的机会。
回娘家历来是家庭层面的行为,然而近年来江西、广东、湖南、海南等多地村庄举办了集体性“姑娘回娘家”活动。活动举办时间大多为春节、端午节或国庆节期间,活动的内容和流程大致相同。在笔者调查的江西农村,外嫁女四散在全国各地,但仍能通过微信群自主发起、组织和设计回娘家活动,并募集资金,动员娘家村庄全体村民参与。活动当天,“姑娘”们个个身着旗袍,披上红围巾;村民则在祠堂搭好舞台,铺上红毯,放鞭炮迎接她们。打头的几个年轻“姑娘”抬着一块精美的匾额,后面跟着的“姑娘”肩挑装有五谷杂粮的箩筐,浩浩荡荡地走进村庄,场面十分喜庆和热闹。“姑娘”在村内游行一圈后,在祠堂里给村民表演精心排练的舞蹈和歌曲,而后以女儿的身份宣读祖训,祭拜祖先。她们还在祠堂宴请全村村民,与乡亲共同庆祝这难得的团聚。此外,她们还建立起外嫁女关系网络,共享资源、开展互助活动,为娘家村庄基础设施建设、贫困户帮扶等捐赠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