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 伟 刘 杨 兰彦堃 谢忠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针对绝对贫困的脱贫攻坚举措要逐步调整为针对相对贫困的日常性帮扶措施,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架构下统筹安排。”2020年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以后,需要建立一个长效稳定的机制来继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是今后一段时期党和国家农业农村工作的总抓手,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涉及工作人群目标衔接、工作任务目标衔接、治理体系的衔接、经济产业体系的衔接、社会支持体系衔接等诸多方面,要本着问题意识认真研究克服解决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存在的一些现实难题,实现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一)脱贫攻坚取得的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全省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果。截至2019年年底,全省98%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贫困人口由2014年建档立卡时的62.3万人减少到1.26万人,贫困发生率由0.65%下降到0.07%;20个国贫县、8个省贫县全部脱贫摘帽;1778个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在此基础上,2020年剩余1.26万贫困人口已全部标注脱贫,没有返贫和新致贫发生。欠发达地区农民收入水平明显提高,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经济社会发展明显加快,发展治理能力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