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锦

阿红跟丈夫黄某离婚了,经常遭受家暴的她终于解脱了。为了不让五岁的儿子跟赌徒丈夫受罪,她向法院申请抚养孩子。鉴于孩子的意愿和生活情况,法院把孩子判给了阿红。根据离婚协议,两人分割了财产,一切还算顺利。
离婚后,阿红突然想起儿子几年来的压岁钱等礼金,她粗略地算了一下,大约有三万元,这些钱都存在了一张专为儿子设置的银行卡里,从来没动过。现在,儿子由自己抚养,这些钱理应由自己保管,作为儿子成长所需的经费。
银行卡在前婆婆手里,阿红去找她讨要。前婆婆态度十分冷淡:“婚都离了,我们已经没有关系了,还要什么压岁钱?”阿红据理力争,前婆婆针锋相对,一口咬定一分不给。
阿红见前婆婆蛮不讲理,也生了气:“不管怎么说,孩子的压岁钱必须得还给孩子,不然我就去法院告你们。我不相信,这些钱法院会全判给你们。”
“吵什么吵,烦不烦啊?”這时黄某从屋里出来,不耐烦地说道,“不就是三万块钱吗,值得争来争去吗?孩子的压岁钱都是先前用咱们送出去的礼金换来的,怎么能属于孩子一个人呢?既然是用家庭支出换来的,那就属于共同财产,咱们一人一半!这样行了吧?”
阿红虽然觉得心有不甘,可也觉得黄某说得有道理,就点了头。为了给孩子留个纪念,她让黄某取走卡里一半的钱,把余下的一半压岁钱和卡带走了。
一个月后,年关到了。一个在法院工作的好友听说阿红离了婚,特意来看望她,并给了孩子二百元压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