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轶
在当代中国如何做政治哲学?这是一个看似简单却又很难回答的问题:一方面,政治哲学是对于现实世界政治事务的抽象思考,无法混同于那些经验性的社会科学研究;另一方面,政治哲学要关注现实就会带有很强的价值取向,预设大量西方式的研究范式,会在不经意间引导研究者关注某些问题并遮蔽掉另一些问题。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孙国东的《公共法哲学:转型中国的法治与正义》(简称《公共法哲学》)一书为我们做出了良好的示范。虽然该书在标题上以“公共法哲学”自居,但从总体上看,作者的思想抱负远非法哲学所能承载,而是在深层次上蕴含了一种“转型政治哲学”的关怀,并试图以此为凭借来深入探讨转型中国的诸多法政议题。
为了克服政治哲学研究中常见的“主体缺失”现象,作者采取了一种价值理想与实践约束条件(结构化情境)交互比勘的方式,试图在“反思性情境主义”的进路下实现对邓正来意义上的“中国(法律)理想图景”的“介入性学理分析”和“实体性理论建构”。这种做法的核心要义在于,通过价值理想与结构化情境的“反思性平衡”,实现政治哲学建构与社会—历史分析的深度结合。循此思路,作者需要在如下两方面同时用力:
首先是在价值理想的选取方面, 作者提出了一种“( 中国式)永续国家”理论,试图为转型中国相关的价值元素构建出一个相匹配的政体背景。所谓“永续国家”, 就是一个不存在政体危机(政权统治危机)、只存在政府危机(政府治理危机)的国家,其核心构成要素有四,即法治、国家能力、民主制度和社会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