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亚明,秦玉莹
(1.贵州民族大学 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贵州 贵阳 550023;2.南开大学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天津 300350)
自2014年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首次提出“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来,这一方针已成为我国开展民族工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性原则。2017年党的十九大明确强调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赋予民族工作新的内涵和重大历史使命,随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被写入新修订的《党章》。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民族工作领域的具体体现,该思想方略对于我国推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实现共同繁荣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一方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精神内核,也是加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之源。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是我国几千年民族关系发展的总结,是我国各民族经历了几千年的相互交往、征战和融合,才逐步发展成的统一政治实体,也正是因为各民族间强大的凝聚力,中华民族才能够渡过诸多困难的危机时期,迎来现代化发展的新形势[1]。另一方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也是新时代处理好民族关系,做好民族工作的主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质是一种包容和长期的过程,这需要我们努力实现民族问题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