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祥芳 李珊珊


摘 要:马鞍山市1956年建市之初,就依托钢铁冶炼等重工业产业,经济社会发展较快。但是随着经济结构转型不断深入,原有产业用地的使用效率明显偏低,低效用地一定程度影响和制约了全市经济优化升级的步伐。近年来,马鞍山市高度重视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将其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模式的一项重要举措,但在具体工作推进中,面临着历史遗留问题多、处置措施不细致等诸多难题。该文对2013—2017年马鞍山市市辖区土地出让和城镇低效用地现状情况进行了梳理,利用该市土地利用现状库相关统计数据,分析了其市辖区低效用地的总体数量、分布比例、形成原因;借鉴我国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的实例和先进经验,提出了马鞍山市市辖区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建议。
关键词: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 F299.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21)01-0124-03
1 马鞍山市市辖区目前低效用地现状
1.1 基本现状 按照马鞍山市城镇低效用地认定标准,确定规划范围内城镇低效用地共计52个地块,总面积323.8852hm2,主要位于主城区、东部新区、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马鞍山雨山经济开发区、安徽博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马钢用地區内。按照城镇低效用地形成原因划分,宗地内连片空闲土地超过1.33hm2以上的低效用地202.7452hm2,布局散乱、设施落后的低效用地55.7011hm2,产出水平明显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低效用地65.4389hm2;按照城镇低效用地类型划分,低效城镇用地131.5104hm2,低效工矿用地192.3747h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