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海涛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更是實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影响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质量,关系到5亿多农村常住人口的生命健康。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问题的重要论述,多次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近年来,国家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通过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建设运营、监督考核等制度体系,切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从江苏情况看,经过多年努力,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对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重道远,依然存在诸多亟须关注和解决的问题。
一、江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现状
江苏自2008年全面启动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大体可分为两个阶段。一是以项目为载体分散实施的早期探索阶段。太湖蓝藻水污染事件暴发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被纳入《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09年,省委、省政府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列入新一轮农村六件实事工程;2011年,省委、省政府启动实施村庄环境整治行动,将“整治生活污水”作为村庄环境整治“六整治、六提升”的重要内容。二是以县域为单位整体的一体化推进阶段。2016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苏省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方案》,全省分三年选出46个县(市、区)纳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