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纯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是自然的长子,也是自然的一个奇迹。自古以来,人的重要性不容忽视。以人为“本”,这个“本”在这里不止是一个起源问题,还是一个归宿问题,如果解决不了人类的生存问题,何谈整个自然的发展?因此,我方认为,保护环境应该以人为本。
第一,以人为本的环境保护对环保行动有更强的促进作用。相比以环境为本,以人为本把人类的利益和发展放在了首要位置,这样能更有效地保障人类的高收益。高收益的产生,会很大程度上提升人类的参与热情,进而创造丰富的环保成果。人是环境保护的承担者和践行者,只有人类主观愿意,才能在意志的引导下积极行动,这样才能切实保障环保事业的长足发展,真正提升环保事业的行动效率。
第二,以人为本的环境保护更能保证社会的持续性发展。人类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依靠自然来创造各种福利,供自身更好的生活。甘肃甘南州曾出台“停牧休牧”政策用来修复生态,却导致当地经济一落千丈;后来政府推行季节性放牧,并积极发展草原相关的第二、三产业,生态改善的同时,也稳固了牧民收入。由此可见,利用与保护环境,二者并不冲突,过于以自然为本,往往会忽略人类社会发展的连续性。
第三,以人为本的环境保护能更快实现人与环境彻底的和谐。保护环境的目的就是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从而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