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清文
清晨醒来,听到楼下有人大声说话,隔窗望去,只见四五个人围着一只垂死的小狗。那小狗一身漂亮的棕黄色,干净而有光泽,想来是一只受到主人疼爱的宠物,也曾活泼可爱地奔来跑去;如今却静静躺在冰冷的马路上,眼神黯淡,嘴角流血,四肢抽搐。听人议论,它是被汽车轧死的。看到这令人怜惜的一幕,我不知怎么,忽然动了养宠物的心,似乎想以我的爱心去呵护他们;而我绝对是曾发誓过此生不养宠物的。
我曾养过一只狗,在我没上小学的那段时间,原因是爸爸要锻炼我的胆量。之前我很怕狗,有一次竟然被一条恶犬追到家中,现在提起还是不好意思,却总惊叹那时的奔跑速度。爸爸很不满我狼狈的样子,但他是温和的,从别处抱来一只小狗,教我如何养它,如何学会与动物相处。我渐渐不怕,乃至喜欢上狗了,知道去顺着脊背的毛一路捋下去安抚它。
现在回忆不清那狗的毛色,大概是黑黄之间的颜色;我只记得我们曾经的快乐时光:抱着它玩儿,搂着它睡。简直形影不离。我喜欢把玉米饽饽扔向远处,看它飞快跑过去吃了,又极快地奔回,摇着尾巴用渴求的眼神等待。我变换着不同的角度、方向扔出,又会看到它矫健的身姿,以及在空中翻转身体的灵巧变化,我喜欢这些,影响到我也喜欢看NBA球星的风采。我不喜欢要命的笨拙。我胆子大了起来,竟然把敢手伸进狗嘴里狠命地掰它的牙,它是可怜巴巴地忍受,然后轻轻地嗷叫着躲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