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梦婕
女性是社会重要的劳动力组成,但也不仅仅是劳动力。
2013年,也就是中国的《就业促进法》发布并生效五年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第一起“中国性别就业歧视案”。山西籍的一名女大学生在应聘行政助理一职时,因性别为女被拒,后将违反规定的公司告上法庭,最终获赔3万元。2014年,《青年参考》报又记录了一起从美国回来的一名留学生遭遇的类似事件。
2010年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数据显示,超过72%的女性对“因性别而不被录用或提拔”有明确感知,超过75%的女性认为自己曾“因结婚或生育而被解雇”。2010年城镇男女职工薪资比例为1:0.67,而1990年这一比例还是1:0.78。
联合国妇女署中国办公室国别主任安思齐曾在2019年的一次演讲中说道,在过去27年中,我们的性别不平等现象只减少了2%。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我们的平等化进程停滞。在智联招聘联合宝宝树发布的《2020中国女性职场现状调查报告》中,数据显示女性的整体收入比男性低17%,较2019的23%已经缩小了差距。
显性的差距正在缩小,而隐形的歧视很难消除。这样的现象不只在中国存在。以日本为例,日本职场文化中存在性别差异现象已久,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之下,日本政府和相关的社会组织一直致力于改善现状。反观日本的职场反性别歧视之路,我们或许能从中总结一些经验和教训。希望留学生们不论是在国外工作还是回国就业,遇到职场中的不平等现象,都要更自信、更沉着地应对。
“女性经济学”的失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