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哲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河南 商丘 476100)
办学定位对一所高职院校的发展起着基础性、全局性和引导性作用,决定着一所高职院校的面貌、内涵和其全部工作的运转与效能。“办学定位,既是一所学校发展战略的基本选择,更是确定一所高等职业院校教育的质量标准。我们只有通过办学定位这个逻辑起点,才能衡量与评价教学质量的高低水平。缺乏办学定位这把衡量的标尺,我们就只能凭感觉进行感性的、模糊的判断”[1]。本文从特色的概念出发,对高职院校办学定位特色进行探讨和分析。
目前,特色的含义至少有下列五种说法: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强;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强,人强我大;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精;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新;“事物所表现出的独特的色彩、风格等”。
前四种说法都是采用比较和拟人的方法,借用企业产品生产或企业发展战略的提法。其共同点是通过“无”和“有”、“有”和“优”、“优”和“强”(“精”“新”)、“强”和“大”的对比,说明特色就是求异,和别人不一样,同时,也说明了特色创建的途径是一个由“无”到“有”、由“有”到“优”、由“优”到“强”(“精”或“新”)、由“强”到“大”的递进过程。这些说法的缺陷很明显,首先是“有”“优”“强”(“精”或“新”)的内涵比特色的内涵小得多,普适性差;其次是由“有”到“强”(“精”或“新”)或由“有”到“大”的终结性。所以,前四种说法只能是对特色的通俗表述或感性认识,不能作为特色的概念。
笔者赞同关于特色的第五种说法,即《汉语大词典》中关于特色的界定:“事物所表现出的独特的色彩、风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