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彦霖
(四川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 成都 610000)
中共十八大是我国第一次提出“国家治理”这一理念,由“国家治理”这一个新的名词取代了“国家管理”;随着中国不断发展深化,提出要“坚持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1]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的胜利召开,更是将我国国家治理的发展更进一步。马克思的国家治理观对于指导我们在国家治理方面的实践非常重要,所以深入探讨马克思国家治理观有十分重要的当代价值。
马克思在资本主义社会发展时代中对国家治理观得到了启发,同时也对前人提出的国家治理观进行了批判与继承,并在自己积极参加社会革命,深刻分析资本主义社会内部展现的各种矛盾中渐渐发展的。
第一,马克思对黑格尔国家论述的扬弃。国家与市民社会的辩证关系,是马克思在探索如何能有效进行国家治理,形成科学的体系进行思考关键点。在黑格尔关于国家论述的观点里面,他所探讨的市民社会与国家之间的相互关系是从唯心主义哲学的视角来进行的。在他所著的《法哲学原理》中认为国家是“普遍理性”的代表,国家相比起市民社会而言,国家一定是更加重要的存在,由前者来决定后者,后者受其前者的制约。马克思生活在资本主义社会,所以能够身临其境的感受到社会现实,通过自身对社会的感受与实践,对黑格尔的观点提出了质疑,随后并批判了这一错误的观点,指出“绝不是国家制约和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制约和决定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