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脱贫地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践与思考

2021-02-21 08:26蔡云兵
中国集体经济 2021年4期
关键词:信用体系乡村振兴

蔡云兵

摘要:基于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践,重点分析贫困地区脱贫摘帽后农村信用体系创建路径模式选择、做法,探索可持续的农村信用体系创建路径,以“信用+信贷”相结合破解乡村振兴融资难题。重点论述贫困地区应因地制宜,以长期扎根本土的农村金融机构为依托,创建可持续的农村信用体系,以“信用+信贷”模式破解乡村农户融资难题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关键词:新脱地区;乡村振兴;信用体系

一、农村信用体系创建实践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农村经济主体提高诚信水平和融资能力,改善“三农”金融服务的有效手段,对新脱贫地区巩固脱贫成果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2009~2019年,人民银行镇沅县支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通过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信用工程”和人民银行县级支行直接组织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创建模式,积极探索推进县域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农村信用体系创建活动,有效改善了农村社会诚信观念,树立守信守法意识,促进了镇沅农村诚信环境建设。在助推镇沅经济发展、社會进步、精准扶贫和脱贫攻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信用工程”创建

主要是镇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依托自身信贷业务评级系统,结合业务发展实际需要持续开展农村“信用工程”建设。由农村信用联社统一组织采集农户档案、开展信用评级、进行授信放贷。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组织农户档案采集,实现信息数据有效更新。依托信贷平台,实现评级成果运用。

(二)人民银行县级支行直接组织农村信用体系创建

人民银行镇沅县支行按照“政府主导、央行推动、多方参与、互利共赢”的原则,依托云南省人民银行农村信用信息系统组织开展“镇沅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人民银行镇沅县支行作为镇沅县农村信用体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组织县级政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信用社通过集中采集全县农户信用信息、征集人员集中录入农户电子信息档案、集中开展农户信用评级、集中开展信用农户授信“四集中”方式,建立农户电子档案4.18万户,占全县农户的91.38%。评定信用农户2.58万户,占比56.34%;评定信用村64个,占比58.7%;评定信用乡镇4个,占比44.44%。授信信用农户2.58万户,占比100%;有贷信用户数2.01万户,授信额度156573万元,贷款总额134869万元。为搭建精准扶贫工作信用信息共享平台,2015年起人民银行镇沅县支行推动信用信息共享服务系统“互联网+”,依托“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服务系统”,开展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农户信用信息采集试点。2017年末完成人行昆明中支、普洱市中支、镇沅县支行挂钩扶贫村镇沅县振太镇文怕村、文东村683户建档立卡贫困农户信息采集和录入,推动运用信息评级结果授信放贷,实现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助推金融精准扶贫试点工作目标。

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最佳路径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位于云南省西南部、普洱市北部,地处哀牢山与无量山之间。辖9个乡镇110个行政村,人口21.24万人。2019年4月,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通过云南省考核验收,实现在全省贫困县中脱贫出列目标。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作为新脱贫地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将成为统领全局的战备目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持续加大农村信用体系创建,对改善农村信用环境,破农村解融资难、贷款难,助力农村产业发展,推进乡村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信用+信贷”模式农村信用体系创建的主要做法

1. 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县、乡(镇)、村三级信用村(镇)创建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人民银行县级支行负责人、信用联社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全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 多种形式宣传推进

加强地方县委、政府部门工作汇报争取支持,与乡(镇)政府联系沟通,组织召开村、组干部和社员代表座谈会,结合“金融夜校”重点宣传措,把信用工程建设目的、意义、作用宣传到田间地头,家喻户晓;邀请电视台摄制《绿海金桥》宣传片在全县范围内播放;在各村委会布放金融宣传栏,宣传最新的金融政策、金融产品;统一制作《金融知识宣传手册》分发到各网点做好宣传;建立片区微信群,及时宣传并交流听取客户意见和建议。

3. 实地采集农户档案

结合信贷系统农户经济档案统一制作《农户信用档案采集表》,深入农户家中、田间地头,逐家逐户进行调查摸底,逐项采集农户信息。建立一户一表,一组一册,一村一本信用档案,由农户、村民小组长和村委会领导签字确认,确保信息质量。

4. 评级成果定额度

按照信贷系统评分规则,结合农户信用状况、经营能力等将农户信用等级划分为“优秀”、“较好”、“一般”和“差”四个等级,不同等级核定不同的信用贷款限额。评定为“优秀”最高信用贷款限额可达30万元,评定为“较好”最高贷款限额可达20万元,评定为“一般”最高贷款限额可达10万元。

5. 动态完善信用档案

按照三年一次的频率组织农户档案采集,进行农户档案动态更新。通过集中采集农户档案,形成农户经济档案电子版。加强审核完善相关信息,组织按组批量导入信贷系统,对全部导入农户进行批量评级、授信,调整信用额度。做到信贷系统信用限额调整与纸质版经济档案授信额度一致,最终达到农户经济档案信息、评级、额度“三一致”。

6. 兑现优惠政策承诺

农户凭身份证明通过《农户经济档案》可直接到当地信用社办理核定额度内的贷款。对信用农户兑现承办手续简化:农户通过手机银行绑定中间业务,实现手机银行放款和还款。兑现信用村组奖励:信用村组创建(复查)三年一次,每次创建(复查)通过后,信用镇奖励5000元,信用村奖励1000元,信用组奖励600元,当年兑付。兑现信用村组贷款利率优惠:将贷款利率执行分两个档次,信用村组执行利率上浮比非信用村组低10%,鼓励讲信用。对于特殊客户(优质客户)贷款执行利率还可议价。兑现服务承诺:在服务方式做到资金需求旺季直接上门服务,并协商有关部门对信用村(组)提供技术、项目上的倾斜服务和支持。兑现优化信贷流程:加大对基社的贷款审批授权,按各业务品种合理对基社转授权,低风险贷款先发放后报备,调整决策链条,优化审批手续。

(二)“信用+信贷”模式取得成效

1. 农户建档、评级全覆盖

全县总农户数47804户,建立农户经济档案47804户,建档率100%。全部农户信用信息纳入信用社信贷评级系统,构建起“信用+信贷”的农村信用体系,建档农户覆盖率达100%。全县8镇1乡,109个行政村,1673个村民小组,全部纳入信用村评定范围。评定信用乡镇2个,信用村43个,信用组639个,信用户29257户。

2. 信贷可得率提升

积极对信用农户授信,完成授信农户46647户,授信面97.58%,授信金额60.52亿元,户均授信13万元;贷款农户27840户,贷款余额22.50亿元,农户贷款面58.24%。其中,授信绑定金碧惠农卡23577户,授信额度31.14亿元,用信18278户,余额17.43亿元;授信绑定金碧惠民卡2009户,授信额度5.49亿元,用信1356戶,余额2.48亿元;授信绑定金碧惠商卡937户,授信额度5.42亿元,用信795户,余额3.85亿元。

3. 助力金融精准扶贫

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依据信用农户评级结果,积极发放金融精准扶贫贷款。2019年末,镇沅县农村信用社发放精准扶贫贷款12682笔、13738万元。发放已脱贫人口贷款9625笔、42868万元。发放扶贫小额信贷3074户14226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63笔、9304万元。

4. 金融风险降低

2019年末,镇沅县辖区金融机构平均不良率1.61%,保持历史较低水平。镇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不良贷款率2.5%,低于全市农信系统不良贷款率2.8个百分点。

5. 乡村守信意识提升

结合金融扶贫工作,持续开展金融信贷扶贫政策宣传。推广“征信+信贷”信用体系试点工作,充分利用乡村机构网点多、覆盖面广的优势,扩大《征信业管理条例》、关爱信用记录,关心征信权益,关注信息安全等征信主题宣传活动,普及诚实守信理念和行使合法权利、保护个人征信信息安全知识。

三、“信用+信贷”模式实践中存在不足方面

(一)激励机制不建全

镇沅辖区有8镇1乡109个行政村,农村人口14.16万人,农村信息主体处于分散状态,信息采集、更新难度大,农村金融机构创建农村信用体系成本高。目前地方政府尚款建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补偿机制,以及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创建农村信用体系相关的激励政策支持。

(二)涉农信用信息不全面

镇沅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信用+信贷”创建模式偏向满足本机构实际信贷业务需求,基本信息采集范围较窄。未将分散于财政、社保、农业科技、金融等多个涉农管理单位和部门信息进行整合,对信息主体信用评级结果有一定影响。

(三)创建成果应用范围偏小

农村信用体系创建主体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信用评级成果主要由创建机构开展信贷业务使用,其他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和政府部门无法共享。

(四)失信违法行为仍然存在

从司法机关公布情况看,失信被执行人违法逃废债务情况时有发生,影响到农村金融机构信贷资产安全。损害消费者权益,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破坏信用秩序的违法行为仍然在一定范围内存在。2019年,镇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信用相关在诉案件共131件,诉讼标的19866.36万元、涉及贷款本金9536.27万元,同比保持较高水平。

四、政策建议

(一)高度重视“信用+信贷”信用体系模式对县域乡村振兴战略的支撑作用

新脱贫地区乡村振兴离不开金融信贷支持,金融服务需要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信用+信贷”是直接联接农村经济体与农村金融的纽带,要充分发挥县级人民银行、发改部门“双牵头机制”作用,推动乡镇人民政府部门积极推进“信用当地行”,以“信用+信贷”信用体系模式为抓手,整合信用资源,完善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合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二)积极推动“信用+信贷”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要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农村信用体系创建的组织领导、凝聚力量、强化责任和加大政策支持,强有力地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更好地发展普惠金融,实现乡村振兴和全面小康社会服务。

(三)加强政策引导,完善“信用+信贷”激励机制

积极探索推进实现创建成果在金融机构、政府管理部门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创建激励机制,建立农村金融机构信用体系建设补偿和激励机制。加强对信用户、信用村、农村乡镇信贷优惠政策宣传,提高社会各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积极性。

(四)多方联动,创造“信用+信贷”信用体系和谐环境

要积极支持农村信用社清收逾期贷款,盘活不良资产,提高农村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益。要严厉打击金融讹诈、恶意拖欠、逃废债及失信行为,净化农村信用环境,维护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合法权益。

(五)加大信用知识宣传普及,扩大“信用+信贷”信用体系建设社会公信力

充分发挥人民银行普惠金融和信用知识宣传机制,以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服务网点为依托,持续推动开展多种形式的信用知识、法律法规宣传,促进农村信用意识和守法意识整体提升。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镇沅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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