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宪林
摘要:随着AI技术的迅猛发展,许多媒体纷纷试水人工智能产品,以期提升工作效率,重塑媒体行业。然而,由于目前法律和政策尚不完善,人工智能生成物在市场上的应用已引发了一系列创作物的版权归属纠纷,“人工智能生成物”侵权使用问题向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日渐增多。新《著作权法》将于2021年6月起生效实施,妥善保护人工智能创作内容版权,已成为当下急需考虑的问题。本文拟探析目前市场上出现的人工智能创作内容侵权类型,并就如何保护人工智能创作内容的版权提出参考性建议。
关键词:人工智能创作内容 著作权归属 网络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颁布和实施的30年间,为保护我国著作人和其他著作权所有者的著作权权利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我国网络版权产业的诞生和发展,社会各界不断涌现出关于新型互联网版权的争议与纠纷。为适应我国相关互联网产业的发展需求,2020年11月1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新《著作权法》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就版权而言,新法的实施将有利于人工智能创作物应用产生的效益有效分配,从而回馈人工智能技术投资者和研发者,最终将促进人工智能产业的良性发展。
一、投诉维权“无门”,各类冲突频现
人工智能虽已面世多年,但近年来发展尤为迅猛,成为互联网行业的关键性技术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