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爽
“以声论诗”是明代一个非常显著的诗学现象。如李东阳明确指出“论诗取声,最得要领”,林兆恩、郝敬、赵宧光则分别提出“诗贵声”、“诗主声”、“诗以声调为主”的观念;明代的主流诗学之一——格调派诗学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是诗歌的“声调”问题;明人选唐诗或者明诗亦常用“音”“声”来命名,如高棅《唐诗正声》、潘光统《唐音类选》、胡震亨《唐音统签》、黄佐《明音类选》、穆光胤《明诗正声》等等。诚如萧驰所言:“此是继建安至永明间乐论影响诗学之后,音乐观念再次入侵,导致中国诗歌理论重建的重要文化事件。”在明代复古诗学的浪潮中,明人“以声论诗”总将其立论依据追溯到诗三百的诗乐合一状态。如上述赵宧光即曰:“声教之与义学,古昔圣王并行而不悖。余故曰:韵语之作,声而非义。汉人而下,以义夺声。”所谓“声教”与“义学”,即略等同于朱自清《诗言志辨》中的“以声为用”与“以义为用”。朱自清认为二者皆为中国古典诗学“诗教”观的两个重要命题。其中,“以声为用”的诗教传统主要来源于乐教传统,而“以义为用”的传统则与诗、乐的分流相关。考诸相关文献,在古籍中仅出现过“诗以声为用”和“诗以声为教”两个命题,其中,“诗以声为用”由宋人郑樵首先提出,而“诗以声为教”则为明人所独创。但可惜的是,据笔者目力所及,目前学界尚未有人关注“诗以声为教”这一诗学命题,学者们关注的与此相关的学术问题是:在明代的格调论诗学思想中,儒家诗教论是否还有一席之地?反对者有之,如张健认为“在明代,儒家诗学的政教传统失落了”,前后七子倡导复古,“他们注意的中心在诗歌的形式风格方面,而不是政教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