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父母让你走

2021-02-22 07:19叶倾城
杂文选刊 2021年2期
关键词:买房儿女房子

叶倾城

一则新闻耐人寻味:一位四十几岁的女性,单身,与父母合住。她月薪近万元,每年都出国旅游几次,父母照应她的起居,吃住都不用掏钱,真是赚钱只为买花戴。这听起来,是许多年轻女孩子梦想的“一辈子不结婚”的模样。

但是,她弟弟把她告上了法庭。因为父母已经把房子写到了弟弟名下,弟弟是房主,他有权利不让闲杂人等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其次,她长期一毛不拔,不做家务,就像一件不合体也不保暖的小棉袄,父母也不愿意穿了。

姐姐的委屈是可想而知的:本是同根生,父母把房子给了弟弟而不是自己,弟弟结婚,父母大笔开销——到了自己这里,连多吃一碗饭少洗一个碗,他们也要计较。她说:“有钱也不想再给父母,他们对我不公平,我也需要补偿。”

这是中国家庭很常见的模式。有专家曾对中国两百多个有子有女的家庭做过调查,有10%左右的家庭没有给儿女买房,有30%左右的家庭给儿女都买了房,而那剩下的60%则是只给儿子买了房没给女儿买房的。有没有只给女儿买房没给儿子买的?至少在这受调查的两百多个家庭里,一例也没有。

这当然可能是重男轻女,是父母的自私与不公,对女儿们造成了伤害。但是——话得说回来,那毕竟是父母的钱,父母有没有权利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使用?父母有义务抚养孩子,无论男女,可是说到爱,这深刻博大的感情,父母是否可能爱某个孩子爱得不够?

随着儿女渐渐长大,长到可以为人父母的年纪,有时候也就慢慢明白:能毫无障碍地爱自己的每个孩子,是福分,但不见得能做到。有些人,婚姻失败,不得不在财产和孩子之间做一个选择;有些孩子,来的时候不巧,正值父母生活颠沛流离;有些孩子,太难带,随时都在哭,大小便很久都教不会……父母的确不应该因为这些事就渐渐冷却了对儿女的心,但父母不是圣人。

父母有时也可能摆脱不了时代的局限性,假设一个母亲曾经不是一个被宠爱的女儿,大概她也不会觉得宠爱女儿是种必要。父母也是普通的人,也拥有一切人的缺点:琐碎、絮叨、多疑、懒惰……

为什么说“不养儿不知父母恩”?一方面是亲身经历了辛苦,才了解了父母的辛苦;另一方面我倒觉得是明白了自己的软弱:你觉得你的父母做得不够好?你做得或许还没他们好呢;你认为他们从来都不了解你,你犯了错误要么打要么骂,根本没有耐心好好教,现在到你自己了,你上了一天班,累得跟狗一样,看到孩子把家里搞得一塌糊涂,你有耐心吗;你认为父母偏心,可生了二胎的你,自以为对两个孩子不偏不倚,可孩子们也这么觉得吗?

所以,有些孩子在做了父母之后,原谅了父母,那些没做父母的呢?也只能“接受”。

唯有心理上是巨婴,才会视父母如天神。一切不如意,统统归罪于父母。

每个成年人,都被岁月刀劈斧凿过。要想改变,还得再次大动干戈。“包容比自由更重要”,这是对双方的要求,为人子女者,必将接受父母的“不接受”,包容父母的“不包容”,因为,失去他们,你不舍;伤害他们,你不忍。

而如果父母让你走——默默地,走吧。他们不够爱你,但你,也必须接受这“不够”。

【原載《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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