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树凯, 刘正江, 蔡垚,4, 史国友, 梁伟珍2,
(1.上海海事大学 商船学院,上海 201306; 2.招商局集团 招商蛇口邮轮事业部,广东 深圳 518067; 3.大连海事大学 航海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6; 4.交通运输部 政策研究室,北京 100736)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对海上安全的认识和研究逐渐深入。综合安全评估(formal safety assessment,FSA)的出现标志着海上安全评估步入了新的阶段。该方法现已成为国际海事组织(IMO)大力推荐的安全评估方法。FSA是一种结构化和系统化的方法,旨在通过风险分析和费用效益评估提高海上安全[1]。
1988年7月6日,英国北海“Piper Alpha”钻井平台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67人死亡。英国政府组成了官方调查团,调查结果催生了安全案例法。英国海岸警卫队于1993年向IMO海上安全委员会(maritime safety committee,MSC)第62届会议提交提案,提出了FSA[2]。
1997年,MSC第68届会议和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marine environment protection committee,MEPC)第40届会议通过了《FSA在IMO规则制定程序中的应用暂行指南》[3]。2001年,MSC第74届会议和2002年MEPC第47届会议通过了《FSA在IMO规则制定程序中的应用指南》[4],并将人的因素分析(human element analyzing process,HEAP)与FSA结合,形成了《HEAP和FSA在IMO规则制定过程中的应用导则》[5]。自此,FSA的研究和应用有了指导性文件。
此后,历经2005、2006年的修订,IMO于2012年MSC第91届会议和2013年MEPC第65届会议通过了《经修订的FSA在IMO规则制定程序中的应用指南》(以下简称《指南》)[6],将HEAP完全融入FSA,形成了最新的2013版《指南》。
新版《指南》更加系统完善,虽然流程框架仍沿用原有的危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方案、费用效益评估和决策建议5个步骤,但各步骤的目标、方法等均有改变,使其整体性有所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