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董晓波
呼伦湖浩瀚若海,是自治区第一大湖,素有“草原之肾”之称,与绵延千里的草原、蜿蜒流淌的河流、禽鸟栖居的湿地共同组成了一个生机盎然的家园,在调节气候、涵养水源、防止荒漠化和维系生态平衡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对把内蒙古建设成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有着重要意义。
近年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呼伦湖生态治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指导下,呼伦贝尔市从体制建设、环境整治、科学研究等方面落实了多项保护与治理措施,治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万类霜天竞自由 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供图
“从生活了几十年的地方搬出来,是为了保护好我们的‘母亲湖’,我们必须积极响应这个生态移民政策。”在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生活了几十年的侯玉广举家搬迁,来到新巴尔虎左旗吉布胡郎图苏木。
与侯玉广一样搬离核心区的生态移民户共有471户。“十三五”期间,呼伦贝尔市实施了多项保护措施和治理工程,包括环湖沙化土地治理、草原退化治理、保护区生态移民等工程项目,流域草原生态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其中,环呼伦湖沙地治理总面积达83.64万亩;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落实了禁牧与草畜平衡5633万亩。通过项目实施,流域内植被恢复明显,植被覆盖率逐步提升,草原退化、沙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