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 锷
探讨“政务微博在网络舆情治理中的作用”这一命题,首先需要从科学与规律出发,“政务微博”之于党政机关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工具及功能属性,更要厘清“网络舆情治理”究竟治理什么。这一对似于“矛”与“盾”的关键词在治理实践中的互动关系和底层逻辑把握不清,是长期以来导致网络舆情“治理失效”或“治理不灵”的基础性偏差。
首先,必须重新认知“政务微博”是新时代党政机关在经由网络传播话语方式创新的“媒体融合”之后党政在线“媒介执政”①的重要抓手,是依托于微博进行新媒体在线执政和行政的“媒介治理平台”。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对“微博”的特点有过明确表述,认为其“传播快、影响大、覆盖广、社会动员能力强”,②而微博的社会化参与、公开化表达、开放式交互,以及传播路径的裂变式、舆论集结的聚合化反应等独特的媒介传播机制,更体现了其基于网络舆论下风险社会“最大变量”和善加利用后可能转化为“最大增量”的“双刃剑”性征。在党政机关“试水”微博的初级阶段,曾自我定位并将“微博”理解为“媒体”或“新媒体”,进而将“政务微博”定义为以党政为主体的单一“宣传”功能的“新兴媒体”。然而,随着政务微博十年的发展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实践印证,老百姓所理解、认同和期待的“政务微博”,恰恰是“微博平台上的党委政府”,是线下执政行政权力于线上的延伸。
2016年10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实施网络强国战略的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会议上深刻指出,“社会治理模式正在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从单纯的政府监管向更加注重社会协同治理转变”,“我们要深刻认识互联网在国家管理和社会治理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