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率是国际投资仲裁追求的核心价值之一。国际社会通过对国际商事仲裁机制的移植和国际投资仲裁仲裁自足性的构建,以期实现国际投资仲裁效率的价值追求。但就实践效果而言,效率目标的实现状况并不理想,而且对效率的片面追求对程序正当性产生了负面影响。对国际投资仲裁效率的追求,未来应沿着并行不悖的两个方向推进:一方面通过程序的优化和各参与方的协作积极推进仲裁效率的维护和实现,另一方面防范相关措施矫枉过正的风险,致力于形成程序效率与程序正当性之间的良性平衡。效率导向下仲裁效率与程序正当性之间的平衡符合我国国际投资利益的整体保护需求,应在未来我国有关国际投资仲裁机制的谈判以及国内司法审查机制的构建中加以贯彻。
法彦有言:迟到的正义非正义。对于包括国际投资仲裁在内的争端解决机制而言,效率价值的追求是永恒的话题。围绕效率价值的实现,国际投资仲裁在制度设计层面采取了多种措施,但就实践效果而言,却出现了两相责难的尴尬:一方面,快速高效并未成为国际社会对国际投资仲裁机制的普遍评价,相反,冗长而昂贵的争议解决程序给国家和投资者带来的负担和困难成为普遍的担忧;另一方面,基于效率追求而借鉴国际商事仲裁的秘密性、一裁终局以及管辖权自裁原则在国际投资仲裁中出现不适应性,救济机制的缺乏以及公开透明度的不足成为国际投资仲裁机制面临合法性危机的重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