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退台湾的蒋介石如何当上“终身总统”?

2021-02-28 06:03
中外文摘 2021年4期
关键词:李宗仁蒋介石宪法

蒋介石赴台时的身份只是“国民一分子”,因为他早在1949 年初即宣布下野,由副总统李宗仁继任为“代总统”。按照当时的中国宪法,当总统缺位时,副总统即自动成为总统,蒋介石却非要给李宗仁加上一个“代”字,其实就是为自己“复位”埋下伏笔。

国民党在大陆的统治行将崩溃时,李宗仁赴美治病。此后李宗仁拒绝赴台,他在由唐德刚执笔的回忆录中说:“以蒋先生过去对我衔恨之深,我一旦失去自由,恐欲求为张汉卿第二也不可得了。”李宗仁不愿自投罗网,蒋介石方面却一再召唤。最终,“监察院”通过决议,指斥李宗仁“违法失职”,使蒋介石得以顺利“复位”。

事实上,根据1946 年宪法,在“总统缺位”时,应先“由行政院长代行其职权”,3 个月内再召开国民大会,补选总统和副总统。所以,已然下野的蒋介石未经选举,重新出任“总统”,也就是一种非法行为。

蒋介石“复位”成功,但却还要面对法统难题。1948 年,蒋介石的总统之位是国民大会选出来的,而国大代表则由全国普选产生。蒋介石退守台湾后,再也无法在全国范围内举行国代选举,为延续其政权代表中国的“合法性”,只得以第二届国大代表无法产生为由,将第一届国大代表任期无限延长,成为“终身代表”。国民党当局在东拼西凑后,终于凑出了1624 名代表(第一届国大应有代表2961 人),同时将《国民大会组织法》中有半数代表才能开会的门槛降低到了1/3,保证了1954年蒋介石“合法”地蝉联“总统”。

如此看来,蒋介石凭借这个“国大”的选票,是不难成为一名“终身总统”的。然而“宪法”却有明文规定:“总统任期六年,连选得连任一次。”为了给蒋介石第三次就任扫清障碍,亲蒋势力遂纷纷主张“修宪”;而以胡适、雷震为代表的自由派知识分子则希望蒋介石能遵守“宪法”,效仿华盛顿,两任任满后飘然引退。

“修宪派”与“护宪派”在台湾岛上激烈论争的同时,一个折中方案被最终采用维护宪法不变,修订《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加上了一条“动员戡乱时期,总统、副总统得连选连任,不受宪法第四十七条连任一次之限制。”1960 年国大再次召开,蒋介石获得1509 名国大代表中的1481 票,第三次当选“总统”。

1960 年9 月,也就是蒋介石第二次连任后几个月,雷震案发生。主持《自由中国》杂志,且意图筹组反对党的雷震,被诬以“知匪不报”“为匪宣传”两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0 年。

即使岛内很多人出面为雷震鸣不平,依旧无法改变蒋介石惩办《自由中国》的决心。直到2002 年,也就是雷震去世23 年后,此案才得到台湾当局的平反。

清除掉岛内最重要的反对派阵地后,蒋介石在“终身总统”的道路上再无阻碍,又顺利地于1966年和1972年两度当选“总统”。此后,蒋经国出任“行政院院长”,开始了接班程序。

1975 年4 月5 日晚上,蒋介石心电图上的心搏曲线,突然成了一条白线,医官紧急对其施以电击抢救。不久,89 岁的蒋介石与世长辞。蒋经国在日记中记述了当夜的情形,“天发雷电,继之以倾盆大雨,正是所谓风云异色,天地同哀”。

蒋介石病逝后,那份以“自余束发以来,即追随总理革命,无时不以耶稣基督与总理信徒自居”开头的遗嘱公布。但是杨树标在采访蒋的文书侍从秦孝仪先生后证实,此份遗嘱宣称是1975年3 月29 日由秦孝仪根据蒋介石口述写成,而事实上却是在蒋介石去世后几个小时,由宋美龄授命“补写”的,还特意让秦孝仪加上了“耶稣基督”几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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