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龙萍
摘 要: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增值税的出台,是疫情影响下通过纳税调控恢复经济的重要举措,可通过部分纳税人税收金额的免收与减少,使之具备更多盈余,从而维持社会经济发展的稳定。文章通过小规模纳税人与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之间的区别分析入手,进一步探讨了具备减免税资格的小规模纳税人范围,而后结合免征增值税实例分析了小规模纳税人的减税效应,并针对不含税价恒定且零售价下降、零售价恒定且不含税价提升、零售价下降且不含税价提升三种情况下的税负变化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增值税;简要法理
新冠疫情影响下,各个行业均受到波及,为加速复工复业,国务院针对个体工商户推出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新政,除湖北地区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免征之外,其他地区符合小规模纳税人要求的个体工商户,所需上缴的增值税也下调了两个百分点,不再按之前的3%征收,而是以1%的征收率进行增值税计算。此政策的实施,可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负担,因此,需要明确小规模纳税人的具体定义,且要了解减小规模纳税人减增值税的简要法理,从而确保此项增值税减征政策的有效落实。
1.小规模纳税人与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的区别
个体工商户是指按规定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备经营能力的工商业经营从事人员。而小微企业是指工业企业从业人员不超过300人、营业收入不超过两千万元、零售及餐饮企业从业人员不高于50人、营业收入低于五百万、餐饮业中从业人员少于100人之间且营业收入未超过二千万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