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司长
农民合作社能不能办公司?应该如何办公司?这是当前农民合作社发展面临的一个困惑。我认为,合作社在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不仅能办公司,而且应该办公司,只有这样,才能不断促进合作社做大做强,带动更多的农民群众增收致富。在领办公司过程中,关键是要建立合理的治理机制和利益分配制度,既保证合作社的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又实现合作社与公司优势互补、良性互动。
我们认为可以办,有三个方面的依据。
第一,这是合作社发展的一般规律。发达国家一百多年的合作社历史表明,合作社与公司大多紧密联系,很多合作社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都办了公司。合作社办公司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合作社在扩张过程中,为了整合产业链下游的资源,往往会并购一些公司,或者自办公司;二是合作社通过办公司,按照公司的架构设立职能部门,然后以公司的形态直接面对市场,能够更加有效率地开展运营,更好地引入人才、资本等外部资源,帮助合作社做大做强。
第二,国内合作社有这样的发展趋势。从调研情况看,国内有不少合作社组建了公司,开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和销售等业务,将合作社业务延伸到产业链后端,获得了较高的产品附加值,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第三,法律上没有限制合作社办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八条规定,农民合作社可以依法向公司等企业投资,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所投企业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