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文华
(1.贺州学院 南岭民族走廊研究院,广西 贺州 542899;2.江西农业大学 经管学院,江西 南昌 330045)
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我国农业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也存在农业人口众多而耕地相对不足、人地矛盾突出、土地细碎化问题严重,农业长期处于“过密化”的小农经营状态等问题[1],制约了中国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为了克服土地细碎化、人地矛盾突出以及应对新世纪激烈的竞争,我国农业推行土地规模经营是一个重要选择。2014、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流转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加快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此后几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强调了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性。特别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在稳步推进我国农地流转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基础上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当前,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是推进我国土地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经营主体,但是近年来各经营主体在发展过程中依然处于“单打独斗”的状态,并且遇到了诸多困难和问题,不利于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一些地方积极探索培育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并取得了良好效果。2017年10月农业农村部联合财政部等6部门下发了《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