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少阳,周罗绮,周 璇,葛逸盟,赵 捷,△
1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妇产科,武汉 430030 2厦门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厦门市妇幼保健院产科,厦门 361000 3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妇产科生殖医学中心,北京 100191
我国异位妊娠发病率为3%~5%,其中95%以上是输卵管妊娠[1]。输卵管妊娠后导致的输卵管性不孕是部分患者后续需要辅助生育助孕的主要原因之一[2],尽量保留输卵管的功能和生育力,是医生面对输卵管妊娠患者时考虑的主要问题。根据血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uman chorionic gonadotrophin,HCG)起始值、血HCG值上升速度及孕囊大小,输卵管妊娠的治疗可以选择期待治疗、手术治疗或药物治疗,其中手术治疗仍然是治疗异位妊娠的主要方法,而对于低HCG的患者,药物治疗是一个简便经济的治疗手段,近年来药物治疗的比例明显增加[3-4]。
既往临床研究集中于药物治疗与手术治疗后生育能力的比较,认为两种治疗方法对患者生育能力的改变无统计学差异[5-6]。然而,鲜见关于输卵管妊娠治疗与后续宫内妊娠结局及孕期并发症之间关系的研究报道,因此,我们进行了该研究,旨在探讨首次输卵管妊娠及两种治疗方法对后续宫内妊娠结局的影响,为明确对该类患者后续临床是否需要孕期特殊关注提供依据。
本研究为单中心回顾性队列研究,筛选2013年1月至2017年12月在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院产科分娩或者妇产科保胎后分娩的,既往第1次妊娠为输卵管妊娠的孕妇2667人为实验组,据既往输卵管妊娠的治疗方式分为药物治疗组与手术治疗组,药物治疗组(化疗或者米非司酮等治疗)656人,手术治疗组20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