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娟 杨歌
摘 要:日本护理保险制度的建立及发展过程对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由试点阶段向推广阶段过度的中国来说,意义非凡。日本未解决失能老人的护理问题于2000年开始实施了护理保险,制度以社会保险的形式施行后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随着老人护理需求的快速增长,护理费用收支失衡,因此日本政府从2005年开始便进行改革,截至2017年年底已经进行了5次改革。因此,在我国长护险试点阶段,追溯日本护理保险的建立和发展历程,剖析历次改革的背景,借鉴其成功经验,可以为我国长护险的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日本护理保险;介护保险法;改革历程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1.09.017
1 日本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改革
日本护理保险每三年进行一次调整和改革,市町村每三年对护理保险事业进行规划(只有2000年-2005年期间5年为一期),因此制度的改革也是三年为一个周期。到目前为止,护理保险的改革分别是在2005年、2008年、2011年、2014年、2017年共进行了5次。
1.1 2005年的改革
关于护理保险2005年的制度改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1.1 向重视护理预防体系转换
本次改革最重视的是护理预防。由于轻度护理者(要援助和要护理1级)大幅增加,为维持并改善轻度护理者的状态,使其身体状况不进一步恶化,需要向护理预防转型,因此增设了护理保险的预防给付。将要护理1级重新评估认定细分为要援助2级和要护理1级,对于较轻的要援助2级,进行预防性给付,其目的是加强老人的身体机能训练、预防老年痴呆、改善营养,防止疾病恶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