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释书法艺术中“意境”的表现与鉴赏

2021-03-02 07:51:26赵亮郑梦凯
参花(上) 2021年2期

赵亮 郑梦凯

摘要:本文旨在阐述书法艺术的审美趋向在作品“意境”的表达中所形成的精神互动。书画作品是连接书者与观者的媒介与载体,书画作品的“意境”不仅仅是其本身视觉美感的延展,更是书者、观者对艺术审美取向的精神共鸣。

关键词:传统书法艺术 “意境” 表现 鉴赏

一、引言

传统书法艺术是中国古代艺术审美体系的核心体现,尤其是其中所蕴含的更深层次的精神指向是古人乃至现代文化、艺术领域精英所推崇向往的标向和宗旨。如何通过书法作品的多元因素来体现“意境”,通过观赏、品鉴体验其中的审美范式和精神韵味,对于书法艺术本身来讲,是其成为传统文化载体、参与文化传承、延展的重要条件。

二、书法的功能嬗变与审美转化

古人发明、改造文字,通过观察自然万物,参考具象实物,以描摹的方式固定成图样,并对图样进行意象化总结,形成抽象化概念,简化成辨识度较高、易于理解领会的符号,即“文字”。

从事书法艺术和欣赏书法作品的基本要求就是要建立对书法概念的正确认知。广义的书法定义是指对中国汉字的“功能性”书写,即文字应用者所掌握的书写法则及技法、规律,这里的“功能性”仅指“实用功能”。因此,广义的要屈从于文字的实用功能,原则是保证文字的基本辨识度,形成具有较高速率的书写技法,完成文字信息的传播、交流。广义的书法仅仅要求文字书写便捷、有较高的辨识度,审美倾向弱化,而狹义的书法对作品“意境”的表达至为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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