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戏”数字化保护与平台建设研究*

2021-03-04 08:53朱彩萍黄湘宁胡秀芸张海霞
甘肃科技 2021年22期
关键词:藏戏文化遗产物质

朱彩萍,黄湘宁,刘 松,胡秀芸,张海霞

(1.青海师范大学图书馆,青海 西宁 810003;2.青海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青海 西宁 810003)

藏戏作为藏族文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已经传播了600 多年,是藏族人民十分重要的精神食粮,对藏族人民的社会生活产生着深刻影响。2006 年藏戏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之一,2009 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藏戏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如何高效灵活地对“藏戏”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更加全面的保护与传承,数字化技术的引入一直是关注和研究的热点。

1 开展“藏戏”数字化保护工作的需求分析

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共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于2006 年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中明确规定“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组织建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1]。2011 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十三条“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全面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情况,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及相关数据库。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及相关数据信息应当公开,便于公众查阅”[2];随之各省都出台了相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规定“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数据库和数字化保护平台,记录和保存相关资料,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方便公众查询信息和使用资料,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技术研究、传播推广和成果转化”[3]。各地在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研究的政策方面给予了很大的推动力。在科学的分类体系、合理的框架结构和有效的管理运行之下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不仅能全面、系统、真实地记录一个地区或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貌,而且也提供了交换、查询和利用数字资源的途径,对于非遗项目的保护、研究和传播,具有基础资料参考和动态辅助决策价值[4]。

1.1 藏戏保护与传承的现实需求

藏戏艺术风格是由生产方式、宗教信仰、社会生活、地理环境、民俗风情等自然的文化历史阶段背景下创造完成的。藏戏属于传统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它以非物质形态存在,它的传承主要是依靠艺人之间的口传心授、动作表演以及民间自发的组织活动培养人才的方式世代相承。近年来,随着生活方式、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变化,藏民族受到电影、电视、流行音乐、网络游戏等一些现代娱乐方式的冲击,藏戏的传承和发展面临着很多困难。虽然国家和各级政府部门逐渐加大保护力度,但是藏戏的发展还是面临着传统表演技艺失传、艺术人才缺乏、演出经费不足等问题,如果现在不注重抢救、传承、保护和研究藏戏,将来它有可能成为一个逐渐被新一代人遗忘的“文物”[5]。面对日益濒临失传的严峻形势,采用新媒体技术真实、系统和全面记录藏戏的历史信息、老艺人的口述信息、重大藏戏活动的原生态演出信息,是藏戏保护、传承与传播的现实需求。

1.2 藏戏研究与发展的需求

藏戏作为一种独特的地域文化,在少数民族自身研究和文化他者的不断介入下,已经成为民族学、人类学、社会学、民俗学、宗教学、历史学、艺术学等诸多学科无法回避的热点话题[6]。藏戏的知识体系不仅庞大,而且涉及文学、历史学、艺术学、人类学、心理学、美学、传播学等多学科,藏戏研究者积极推行跨学科研究,在各学科的融合交叉环境中不断产生有关藏戏的新知识、新技术、新产品。藏戏社团分散在藏区的各个地方,一些民间戏社在偏远的村镇里,村落之间的距离较远,交通不便和语言不通,对于研究人员来说,由于想要获得一手资料是非常困难的,需要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本研究通过建立以藏戏知识支撑为核心的整合平台,让各学科藏戏研究学者及相关人员更快捷、高效地获取最新的知识和信息,不仅在一定程度上缩短获取最新藏戏研究信息的时间,更能使零散的藏戏知识得到充分应用。

1.3 提升民族文化自信的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要努力展示中华文化独特魅力”[7]。藏戏继承了藏族人民世世代代的生活方式,且延续着雪域高原近千年的文化血脉。藏戏经典剧目中对纯真爱情、无私母爱、手足之情、藏汉友谊、英雄史诗和民族团结的赞美与讴歌等,早已作为一种固定的戏剧情节、传播内容和艺术风格,融入了藏族人民的日常生活和精神世界[8]。藏戏就是跨越时空、超越国度、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传统优秀文化。建设藏戏知识整合的数字化保护平台,深挖藏戏的多元文化价值,彰显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习近平“文化自信”的理论思想,弘扬时代精神,展现中国优秀传统文化魅力,传播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

2 藏戏数字化保护平台构建策略

2.1 建设目标

平台建设将立足于促进藏区文化产业大发展战略,旨在帮助青海及周边各省藏区构建藏戏非遗保护项目建设,通过多种途径发现、挖掘、采集、整理藏区藏戏资源,利用数字化手段将藏戏的多元信息资源以图片、文字、音频、视频等方式原样记载,构建涵盖藏戏历史、表演、唱腔、面具、传承、剧团等六个数据库系统的开放式藏戏知识整合平台,向全球用户提供藏戏特色文化,促进藏区文化、经济发展。

2.2 设计原则

藏戏的数字化保护平台建设应遵循顶层设计原则、永久保存原则、尊重现状原则、促进共享原则、结构优化原则、技术兼容原则[9]。

顶层设计原则: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建立在垂直管理的体系之下,因而,藏戏的数字化保护平台应遵循自上而下的建设原则。

永久保存原则:非遗数据库的一项核心功能就是数字化永久保存非遗资源。藏戏的数字化保护平台的建设应设置存档模块,该模块中的数据一般只可添加,不可删改,应充分做好该模块的数据维护、备份工作,确保资源存储的安全。

尊重现状原则:非遗保护的核心是活态传承,在藏戏的数字化保护平台建设实施过程中,应严格尊重各地藏戏的传承规律,并按照藏戏实际传承状态进行记录,杜绝人物摆拍、后期过度加工等现代摄影艺术与广播电视艺术创作手段的使用,严格遵守真实记录的原则。

促进共享原则:数据库存储的数据只有充分共享利用,才能发挥它的使用价值。藏戏的数字化保护平台建设应考虑设置适用于现有网络条件下的发布模块,通过隐私管理、权限控制等手段,在保证传承人利益与国家信息安全的基础上,促进藏戏文化资源的共享传播。

结构优化原则:平台结构必须是可扩展的,随着业务的发展,平台应能在原有投入的基础上进行扩展。例如平台的功能模块扩充、增加用户并发数、平台的跨平台移植等。

技术兼容原则:从数据库多层次兼容与共享的角度来看,存储结构、元数据、数据格式、操作系统等都要考虑到技术兼容问题,尽可能降低数据整合的难度。

2.3 平台架构

2.3.1 内容架构

本平台结构以藏戏为资源基础,建设各类相关数据库,由历史、传承、表演、唱腔、面具、剧本、剧团等六个数据库等组成。

历史数据库:按照藏戏发展的历史脉络,尽可能的搜集、整理有关藏戏起源、形成、流变、兴隆、发展的图片、音像、影像、文本等资料,进行数字化采集、加工,建设成历史数据库,全方位展示藏戏的发展沿革。

传承数据库:藏戏的传承主要是依靠艺人之间的口传心授、动作表演以及民间自发的组织活动培养人才的方式世代相承。平台将整合有关藏戏各流派的著名戏班、艺人、传承习所等图片、音像、影像、文本资料,进行数字化采集、加工,建设成传承数据库,展现藏戏各流派的传承脉络。

表演数据库:藏戏流传于西藏、四川、甘肃、青海等藏区,由于经济、文化生活、自然条件、语言特点等差异及当地民间艺术的影响,表演形式、舞蹈动作、演唱技巧、鼓钹伴奏等方面,构成了非常明显的差别,形成了具有不同风格、特色的剧种和流派。各剧种和流派的原生态表演节目是一种活态资料,从中可获悉藏戏表演技巧、唱腔、剧团成员及其分工、伴奏器具、演出场地、观众层次等诸多信息,这些信息的采集及加工,是藏戏数字化保护与传承的特色数据库的建设重点[10]。

唱腔数据库:藏戏的唱腔由于各剧种兴起的年代、地区不同,构成唱腔的音乐素材不同等因素,在音乐风格、演唱形式和腔调、旋律、结构、调式、演唱方法等方面都各有特色。平台将搜集各剧种和流派代表性的唱腔音像、文本资料,进行数字化采集及加工,建设成唱腔数据库,永久展现和保存各剧种和流派各具特色的唱腔艺术。

面具数据库:在藏戏中面具以夸张的色彩与造型艺术表现蕴藏着独特的艺术价值和文化价值,体现各种角色的不同性格,既有塑造人物形象的艺术价值,也有表现藏戏个体和整体的美学内涵,体现了藏民族传统的审美意识[11]。面具数据库的建设,能够展现出藏戏在历史进程中藏民族特殊的生存环境、民族习俗、宗教信仰所作的文化选择,呈现出古朴稚嫩、神奇粗狂、多姿多彩的面貌。

剧本数据库:藏戏的剧本是藏族文学的一个高峰,既重音律,又重意境,应用了许多格言、谚语和成语,往往还穿插了寓言故事,是藏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形成的诸多文化现象的集中表现[12]。平台将尽可能地搜集流传于寺院、民间藏戏队、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的各种版本的剧本资源,采集相关信息,建成剧本数据库。

剧团数据库:通过实地走访、调研等方式,搜集记录在册的藏戏演出团队的历史、建制、人数、剧目、表演时空、受众范围、传承现状等进行资源采集,进行数字化加工,建成剧团数据库。

2.3.2 结构架构

藏戏数字化保护平台采用“基础平台+扩展应用”的分层架构模型,这种架构符合当前互联网技术发展的潮流,具有极大的灵活性、扩展性,能够适应非遗项目不断发展的业务需要,如图1 所示。

图1 藏戏数字化保护平台架构

3 资源类型及其采集方法

藏戏数字化保护平台整合的资源按照其不同类型、不同的来源,采用不同的采集方法。

3.1 静止图像数据采集

静止图像是指包括手稿、书籍、图文、插图、地图、蓝图、照片、航拍照片、调查对象、文物等[12],此类资源的采集主要通过正式出版的图书、电子出版物和随书光盘,博物馆、文史馆、图书馆等地收集的相关资料。电子出版物的内容多以各藏戏演出团队演出的剧目为主,如西藏自治区群艺馆、西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组织编纂的西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图典》《觉木隆藏戏基础知识读本》),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编辑出版的《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图典》。项目组前往各文化馆(群艺馆)、演出团体等单位完成电子正式出版物的采集工作;纸质图书的内容多是对藏戏的研究成果及剧本,如《中国藏戏史》《西藏藏戏形态研究》《青海黄南藏戏》《八大传统藏戏》,这类资源都是正式出版物,采集则是通过新华书店、作者本人、网上书店、私人赠送等方式完成采集工作。

3.2 音频数据采集

藏戏在民间的流传是以“口传心授”的方式代代相传,存在着“人在艺在,人亡艺亡,艺在人身,艺随人走”的传承现象。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总则中将口头传说和表达,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界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阿吉拉姆纳入雪顿的历史已有300 多年的历史,是阿吉拉姆表演最大的“文化空间”,目前也已成为西藏最具文化内涵和国际影响力的传统节庆。雪顿的历史除了部分的档案资料以外,很少有历史文献记载相关的内容。因此复原传统雪顿及其参与其中的阿吉拉姆团体及其艺人的真实面貌,只能依靠对历史当事人的“口述”资料[13]。采集用口述方式保留的有关藏戏的声音资源并加以数字化保存,对藏戏的保护与传承有着重要的文化价值和科研价值。此类资源的采集主要通过项目组的田野调查、演出团队、图书馆、私人赠送的方式完成。

3.3 视频数据采集

视频资源里的图像、声音将所要表现的信息准确、清晰、形象、生动地再现,加深人们的记忆。

3.3.1 电视节目资源

在我国的电视媒体中,西藏卫视、安多卫视、中央电视台《空中剧院》等频道和栏目多有藏戏表演节目,这些专业电视媒体播放的藏戏表演节目都是非常好的视频资源,可通过相关的下载工具从电视台的网站上下载藏戏节目,完成电视节目的数据采集。

3.3.2 正式出版的视频资源

目前有些藏戏表演团体在抢救传承人记录、表演剧目等方面非常重视保护工作,已进行了视频录制并正式出版,扩大本团体演出的影响。如青海省藏剧团黄南州民族歌舞剧团、黄南州圣雪莲热贡艺术团有限公司联合出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经典剧(节)目荟萃》DVD 片;青海果洛自治州龙加寺《岭·格萨尔剧》传习基地联合青海阿迷悟影视制作中心录制完成的《丹玛青稞宗》DVD 片;色达县人民政府、色达县格萨尔藏剧团联合制作的《赛马称王》DVD 片等,这些资源可与版权者签订使用协议,为平台所用。

3.3.3 专业网站

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西藏自治区图书馆”等专业网站都有藏戏的资源,这些资源都是高质量的资源,可作为藏戏数字化保护平台建设的主要资源来源之一。

3.4 田野调研资源

组织项目组成员到民间实地采风,通过实地考察、访谈,并运用摄影、录音等方式对有关藏戏的各种素材、信息进行采集,包括访谈录像、录音,搜集现存的图片、文献、录音、影像等载体,这部分的资源采集难度最大。如青海省海北州门源县珠固寺藏戏早已失传,在搜集资源时从文献《珠固寺的藏戏》中获取了作者信息,后经多方查找,找到作者冶存荣老师,老师为项目组讲述了20 世纪在80 年代初期进行青海省藏戏普查工作时,深入珠固地区,寻找与当时在珠固寺参加藏戏表演的还俗僧人演员珠固寺喇嘛生若、谢尖参等,了解珠固寺藏戏历史的经过,为项目组提供了宝贵的照片等资料。

4 知识产权解决方案

非遗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TO)下设的传统知识和民间文学艺术政府间委员会(IGC)将非遗的研究对象分为三个部分:遗传资源、传统知识、传统文化表现形式。2008 年6 月,国务院颁布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国发【2008】18 号)中,明确将“商业秘密、地理标志、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等得到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涉及非遗相关的知识产权立法列入了规划。在后续相继出台了《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规,确保了非遗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藏戏涉及的知识与技能,已经成为某一地域或全社会共享的内容,隶属传统知识,应该进行正常传播;对于一些有著作权的智力成果而言,都需要经过版权所有人的许可方可使用。藏戏艺人的表演节目和衍生产品等都涉及著作权的问题,应通过签订授权书的方式,由著作权人授权项目组在平台中进行传播。表演单位、录制单位、发行单位、个人等涉及知识产权的且难以获得相应授权的资源,可依据我国出台的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合理使用条款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只限局域网内提供服务。对特殊资源的相关播放、下载,可平衡数字内容价值链中各个角色的利益和需求,通过对权限和角色的配置,进行权限控制,确保数字资源的合法传播与利用。总之在藏戏数字化保护平台建设过程中,必须要解决好知识产权的问题,在保障私人利益、认定著作权的同时,必须要兼顾藏戏知识的正常传播和社会的文明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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